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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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课程是与各自的新剑磨合。维林感觉半节课的时间都用来绑剑带了——如何系在背后,方便伸手拔剑。
“再绑紧些,奈萨。”索利斯拉住凯涅斯的剑带一使劲,后者疼得哼出声来,“这家伙要是打仗时松了,你们立马就会知道后果。自个儿的剑带都给你使绊子,你连一个敌人也休想干掉。”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他们学的是如何流畅且迅速地拔剑。看索利斯宗师演示的动作不难,实际操作起来完全是两样。皮带将剑牢牢地束缚在鞘中,必须用拇指推开,然后干净利落地抽出剑来,才能避免划到甚至割伤自己。他们第一次拔剑的动作太过笨拙,索利斯命令大家全速在操场上跑两圈。由于不习惯背着剑跑步,大家行动格外缓慢。
“跑快点,索纳!”索利斯挥杖便抽,维林一个踉跄,“你也一样,森达尔,脚步跟上!”
他命令大家再次拔剑:“姿势要对。越快拔剑在手,准备应战,面前那帮混蛋给你开膛破肚的可能性就越低。”
等他们又跑了几圈,挨了几次杖责后,索利斯才对他们的进步感到满意。不知为何,今天维林和诺塔特别容易惹恼他,杖子落在他俩身上的次数比其他人都多。维林估摸着这是在清算不知道多久以前的陈年旧账。索利斯有时候就是这样,常常等过了几周甚至几个月,才想起他们犯过的事儿。
课程快结束时,他要大家列好队,然后训话:“明天,你们这帮混小子可以去参加夏令集市了。可能会有城里的小伙子找你们麻烦,借机逞英雄。下手注意轻重,别伤了他们的性命。还有些当地的姑娘,没准拿你们寻开心,就为图个新鲜。别理会她们。森达尔、索纳,你俩留下。这就是偷懒的下场。”
维林惊呆了,他感到很不公平,失望到了极点,但也只是张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诺塔可不一样,把满腔的怨愤一股脑宣泄出来了。
“您开什么玩笑呢!”他大喊道,“他们也不比我们好到哪里去,怎么就要我们留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坐在床上揉着青肿的下巴,疼得龇牙咧嘴,却依然怒气不减:“那混蛋从来就最讨厌我。”
“他谁都讨厌,”巴库斯说,“你和维林今天只是太倒霉。”
“不对,是因为我父亲是国王的第一大臣。我敢肯定,就是这样。”
“既然你老爹是这么厉害的大人物,他怎么不把你从宗会弄出去呢?”邓透斯问,“你不是讨厌待在这里嘛。”
“我怎么知道?”诺塔气炸了,“又不是我要求他送我来这破地方的,又不是我愿意挨冻,好多次都快冻死了,又不是我愿意每天挨打,跟乡巴佬一起挤在破屋子里……”他的哀声渐渐降低,身体蜷缩在床上,头也埋进枕头里,“我以为知识试炼的时候他们会让我走。”他似乎是在自言自语,说话声含糊不清,“他们看穿了我的心思。但那个该死的女人说,信仰需要我留在这里。我没办法,什么谎都撒出来了,可他们就是不肯放我走。那头蠢猪亨吉尔说什么,有我这样的人在,对第六宗大有好处。”
他陷入沉默,埋着脸不作声。巴库斯走过去,想拍拍诺塔的肩膀,但维林摇摇头制止了他。维林从床底下拉出一个小橡木箱子,这是他趁某个经过大门的商人不注意,从装货的马车后面偷来的。箱子里存放着他最值钱的物件,还有瑟拉的丝巾。他打开箱子,拿出一只皮袋,里面装着他所有的钱,都是这些年捡到的、赢来的或是偷的。他把皮袋扔给凯涅斯:“给我带点糖果。要是碰到我能穿的软皮靴子,就给我带双新的。”
黎明时分,大雾弥漫,浓重而柔软的蓝色雾气笼罩四周,等待夏日热烈的阳光将其驱散。早餐时,维林和诺塔默不作声,可怜兮兮地坐在桌边,其他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去集市了,正努力克制着不表现出那股兴奋劲儿。
“那儿会有熊吗?”邓透斯突然问。
“应该有吧,”凯涅斯说,“夏令集市从来都有熊,酒鬼靠跟它们摔跤挣钱。这类把戏可多了,我在集市上见过一个阿尔比兰帝国的魔术师,他可以吹奏笛子让蛇跳舞。”
维林被送到宗会之前,父亲每年都带他参加集市。他还清晰地记得那些舞者、小贩、变戏法的、玩杂耍的和成百上千种新奇的玩意儿,还有各种声音和气味汇聚的海洋。而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意识到,他是多么想再去一次,再回味一次童年,是否真如他记忆中那样缤纷多彩,无忧无虑。
“国王也会到场。”维林对凯涅斯说。他想起了远远看见的行宫,雅努斯王及其王室贵族在那儿居高临下地俯视竞技场上的各色表演。那里举行的有赛马、摔跤、格斗和箭术,获胜者将有幸从国王手中接过一条红丝带。尽管这种奖励与竞技的辛苦过程相比可谓相当寒碜,但获奖者无一例外地兴奋不已。
“说不定你能凑到前面去,让他拿你当脚凳,”诺塔说道,“你情愿这么干,对吧?”
凯涅斯不为所动。“你不能去不是我的错,兄弟。”他和气地回应道。
诺塔似乎还打算说什么侮辱的话,但他只是推开了面前的餐盘,站起身来,怒容满面地走出餐厅。
“他实在接受不了。”巴库斯说道。
用餐完毕,维林在院子里跟他们道别,他们依依不舍的样子令维林心情舒畅了些。
“我愿意……”凯涅斯费劲地说,“……留下来,只要你说一声。”
维林听到这话,深为感动,他知道凯涅斯是多么渴望见到国王。“你要是不去,我哪儿来的新靴子呢?”他挨个跟他们握手,等大伙走到大门时,又向他们挥手告别。
他去看小花脸,惊讶地发现奴隶犬交到了新朋友——一只雌性阿斯莱猎狼犬,差不多有它肩膀高,但远远没有它强壮。
“几天前的晚上,母狗进了它的栏,”耶克林宗师说,“信仰才知道怎么回事,它居然没有当场咬死母狗。它也许需要个伴儿。看来我也只能听之任之,兴许几个月后就能有一窝小崽子了。”
小花脸跟往常一样高兴,一看见维林就跳了起来,母狗却显得格外警惕,不过看到小花脸那么热情,便也安心了。维林扔给它们一些剩菜,等小花脸吃完后,母狗才敢吃。
“母狗怕它。”他看出来了。
“情理之中,”耶克林笑呵呵地说,“但也离不开它。母狗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认准了配偶,无论对方做什么都不走。典型的娘们,对吧?”他说着大笑起来。维林完全不懂他在说什么,只好礼貌地跟着笑了笑。
“没去集市吗?”耶克林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狗舍尽头,给养在那儿的三只尼塞尔梗犬扔了些吃的。它们的外貌极具欺骗性,有短短的鼻子和棕色的大眼睛,实际上谁要是胆敢伸手进去,非给它们咬断不可。耶克林宗师养它们是为了猎兔子,它们擅长此道。
“索利斯宗师觉得我在练剑时偷懒了。”维林解释。
耶克林啧啧几声,显得颇为不满:“不用功永远也成不了宗会的兄弟。想当年我受训的时候,稍有松懈他们就拿马鞭抽你,第一次便是十鞭,之后每次加十鞭。就因为鞭子打得太厉害,我们每年都会少十到十二个兄弟。”他叹息一声,满是浓浓的恋旧之情,“不能去集市真是可惜。那儿可以买到好狗,办完了这边的事务我就赶过去。就是太拥挤,毕竟当场还要行刑。好好吃,你们这些小畜生。”他往梗犬的笼子里又扔了些肉,激起了一场抢食大战,咆哮声和尖叫声瞬间炸开。耶克林宗师瞧着,咯咯笑个不停。
“行什么刑,宗师大人?”维林问。
“什么?噢,国王要吊死他的第一大臣。叛国啦,腐败啦,逃不脱这几样罪名。不然怎么有那么多人看热闹去?王国里的人都恨那个混蛋。苛捐杂税嘛。”
维林感到口干舌燥,心一下子沉到了底。诺塔的父亲。他们要杀死诺塔的父亲,这才是索利斯把我们留下来的原因。为了不引起怀疑,便让我也留下来了……等消息传来时,至少我在这儿。他抬起头,认认真真地望着耶克林宗师。
“索利斯宗师今早来过这里吗?”他问。
耶克林没有看他,依然低头对着几只狗微笑:“索利斯宗师可是很精明的人。你应该好好谢谢他才对。”
“我还要当面表达不成?”维林怒了。
耶克林不置一词,隔着笼子的格栏晃荡火腿肉,勾得几只梗犬纷纷跃起。它们每次跳起来,耶克林就含糊不清地笑一声。
“呃,”维林一时找不到话,便清了清嗓子,往门口退去,“失陪了,宗师大人。”
耶克林没有转身,只挥了挥手,瞧着那几只吵成一团的梗犬,笑骂道:“小畜生。”
维林走过庭园里的鹅卵石小径时,感觉肩上的重担快将他压倒在地了。忽然之间,一股对索利斯和宗老的怨恨油然而生。领导力?他苦涩地想着,我不要,你们留给自个儿吧。
但还有另一种想法滋生出来,当他不情愿地迈开双腿,踩着台阶往塔楼上爬的时候,疑心愈来愈重,诺塔愤愤然走出餐厅时的表情,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当时维林只注意到他的怒气,现在回想起来,似乎还有其他的情绪,那种决心,那种果断……他恍然大悟,立时站住不动。信仰保佑,千万不要!
他三步并作两步,登上台阶,冲进房间,慌张地大喊道:“诺塔!”
房间里没人。也许他在马厩。他喜欢马……
这时他注意到窗户大开,所有人铺位上的毯子和床单都不翼而飞。他从窗口探出身,发现窗户底下悬着一根结结相扣的绳子,足有二十多英尺长,而从绳子尾端到北门屋顶还有十五英尺高,再到地面又有十英尺距离。对于包括诺塔在内的宗会兄弟而言,这根本不算什么难事。尽管城墙上有兄弟巡逻,但迟迟不消的晨雾能够帮助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毕竟那些兄弟满脑子惦记着早餐,未必有那么机警。
维林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索利斯宗师或是宗老,但很快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如果告密,诺塔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而且他至少已经走了半个小时。此外,维林根本不知道索利斯和宗老在不在这里,他们可能也去了集市。还有一个想法在他脑海中显现,清晰得可怕:如果他抢先到达那里呢?会有什么发现?
维林迅速拿上一个水壶和几把小刀,然后把剑绑在背后。他翻过窗户,抓紧诺塔做的绳子,往下降落。果不其然,他只用了片刻工夫,便轻而易举地落地。此时浓雾即将散尽,他必须万分小心。维林紧靠着城墙,等在城墙上巡逻的那位兄弟走开——此人约莫十七岁,看他的表情无趣得紧——然后全速往树林冲去。从这儿到树林不到两百码,在训练场上算不上多长,但背后就是城墙的那种紧迫感,让维林觉得跑了不止一英里,每时每刻他都在提防突然响起的警报,甚至是箭矢破空而来的呼啸。如此短的距离,宗会的兄弟少有射不中的。当他冲进阴凉的树影中,不由松了口气,速度放慢了一半,不过依然比他习惯的步伐要快,因为他一点时间都不敢浪费。他借着树林的掩护跑了约莫半英里路,便上了大道。
他从来没见过如此熙攘的场面,路上满是驾着马车、拖家带口的农民,车上装满要在集市上出售的货物。全家人每年热热闹闹地出来一回,看看比赛,开开眼界。当然了,第一大臣公开受刑这事儿更是增添了别样的风味。没有一个旅人表露出哪怕丝毫对刑场杀人的畏惧,维林所见之处,人人脸上挂着愉快的笑容。他经过了一辆坐满人的马车,从那些斧头推断可能是一帮樵夫,他们正操着沙哑的嗓门唱着一首小调,歌词讲的正是即将发生的事:
阿提斯·森达尔是他的名字
这头老山羊只知道贪吃
雅努斯王要数他荷包里的子儿
扯断喉咙叫他再也不能吃
“慢点跑,宗会小子!”他经过时,一个樵夫大声喊着,晃晃悠悠地举起手中的瓷瓶子,“我们不到场,他们是不会勒死那混蛋的。要有人砍好柴生火。”其余的樵夫哄然大笑,维林飞奔而过,压抑着动手的冲动,他倒想知道一个醉醺醺的樵夫折了手指还怎么砍柴。
他是未见其景,先闻其声。前面的山头传来一阵低沉的咆哮,那是千万张嘴同时发出的声音。当他年幼时,还以为有怪物出现,便害怕地钻进母亲的怀里。“别怕。”她抚着维林的头发说。当那些声音愈来愈高亢,母亲温柔地扭头说道:“瞧啊,维林。你看他们。”
眼前人山人海,足足占了好几亩地,在孩子眼中,似乎全国的人都来到了瓦林斯堡城墙前的辽阔平原上,同享夏季带来的福祉。而如今,他惊讶地发现这里的人比记忆中那次还要多,密密麻麻挤满了西城墙的外围,呼出的白气和柴火的青烟混成一团蒸腾的云雾,笼罩在人群头顶,各种各样的帐篷和色彩亮丽的华盖缀在人海之中。对于一个过去四年都待在宗会那座狭小城堡里的年轻人来说,眼前的盛况着实超乎想象。
这么多人,我怎么找他呢?他思索着。那帮醉樵夫坐的马车赶了上来,歌唱御前大臣之死的调子又在身后响起。维林恍然大悟:不用找诺塔,找到绞刑架即可,他肯定在那里。
挤进人群的感觉很古怪,四周全是涌动的人流、陌生的气味,既好玩,又让他害怕。小贩随处可见,他们的吆喝声刚刚能盖过各种噪音,卖的东西从甜肉到陶器,应有尽有。到处是一堆一堆的人,围着那些卖艺的、变戏法的、玩杂耍的和魔术师,阵阵掌声欢呼声时而响起,也有喝倒彩的。维林尽力不去分心,但当他看见惊人的场面时,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有个肌肉发达、体态魁梧的人能从嘴里喷火,还有一个身着丝绸袍子、肤色暗沉的人,能从周围观众的耳朵里取出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维林驻足片刻后,才惊觉有重任在身,于是满脸羞愧地往前走。当他又停下脚步,呆呆地看一个半裸女人玩杂耍时,忽然感到有一只手伸进了自己的斗篷。那只手的动作相当灵巧,不易为人察觉地正摸索着什么。他左手一伸,捏住了那人的手腕,再猛地一拉,扒手重重地跌倒在他的左脚边,疼得哼了一声。那是一个男孩,又瘦又小,衣衫褴褛。他抬头瞪着维林,含糊不清地吼叫着,另一只手胡乱挥舞,拼命想要挣脱出去。
“哈,小贼!”人群里有个男人幸灾乐祸地笑起来,“聪明点就知道不该找宗会的人下手。”
一提到宗会,那男孩挣扎得更凶了,对着维林的手又抓又咬。
“杀了他,兄弟。”另一个人提议,“城里少个小贼,终归算件好事。”
维林不作理会,他轻而易举将扒手凌空提起,这个男孩几乎是皮包骨头。“你技术不到家。”他说。
“去你的,”小男孩啐了一口,拼命地挣扎,“你不是真正的兄弟。你只是他们的小学徒。你不比我强。”
“这小鬼欠揍。”一个男人说着,从人群里挤出来,抬起手就要打男孩的脑袋。
“走开。”维林喝道。那个胖胖的男人刚刚喝醉了酒,一脸大胡子湿乎乎的,沾满了麦酒,眼神涣散,看不清人。他说了一句什么话,很快就走开了。十四岁的维林已经比大多数人个子高,宗会的修行令他体形健硕而精悍。他挨个瞪着几个驻足看戏的观众,他们赶紧走了。他们不光是怕我,维林心想,他们怕宗会。
“放开我,你这个混蛋。”男孩说道,声音里有一半是恐惧,另一半是愤怒。他悬在维林的铁手下,挣扎到筋疲力尽,脏兮兮的脸上虽然怒气腾腾,却明显底气不足。“我有朋友,我告诉你,要是撞见他们你肯定后悔……”
“我也有朋友,”维林说,“我正在找其中一个。绞刑架在哪里?”
那男孩皱着眉头,茫然问道:“啥?”
“就是要吊死御前大臣的绞刑架,在哪儿?”
男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明显在算计:“说了有啥好处?”
维林手心用力:“不捏断你的手腕。”
“不要脸的宗会混蛋,”男孩生气地嘀咕道,“要捏断我的手腕就来吧,不如把我胳膊也拧断算了,有什么区别?”
维林望着他的眼睛,发现那里不光有恐惧和愤怒,还有另一种东西——蔑视。他手上的力道稍有放松。这个男孩很骄傲,绝不屈服于内心的恐惧。维林看清了他的衣衫是多么破烂不堪,光脚上满是淤泥。骄傲,或许是他仅有的财富。
“我放你下来,”他对男孩说,“但如果你敢跑,我就抓住你。”他一弯胳膊,凑近了说道:“你信不信我说到做到?”
男孩往后缩了缩,连连点头:“嗯嗯。”
维林放他下来,松开了手。男孩想跑又不敢跑,一边揉着手腕,一边往后退了几步。“你叫什么名字?”维林问他。
“弗伦提斯,”男孩有些警惕地答道,“你呢?”
“维林·艾尔·索纳。”他说完,男孩目光一闪,显然听过这个姓氏。即便是城里最底层的人,也听说过战争大臣的威名。“拿着,”维林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飞刀,扔给男孩,“我只有这个拿来交换。你告诉我绞刑架在哪儿,我就再给你两把。”
男孩好奇地盯着小刀看:“这是啥?”
“小刀,可以飞出去。”
“能杀人吗?”
“勤加练习才行。”
男孩摸了摸刀尖,疼得吸了口气,立刻把流血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他终于明白这把刀看似不起眼,实则锋利非凡。“你教我,”他吮着手指,含糊不清地说,“教我飞刀,我就带你去找绞刑架。”
“找到后教你,”维林说,他看出男孩不相信,又说道,“我发誓。”
宗会中人的誓言似乎有点分量,弗伦提斯的疑虑有所减轻,但并没有完全相信。“这边,”他说着转身钻进人群,“跟上。”
维林跟着男孩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偶尔因为太过拥挤而跟丢,结果发现男孩就站在几步开外,正不耐烦地等他,嘴里嘀嘀咕咕地埋怨他没跟紧。
“他们没教你怎么跟人吗?”男孩问道。他们此时正奋力挤过人群,围观大熊跳舞的人实在太多了。
“他们只教如何战斗,”维林回答,“我……不习惯应付这么多人。我四年没进城了。”
“真走运。只要再也不看见这破烂地方,我当残废都乐意。”
“你没去过别的地方吗?”
弗伦提斯瞟了他一眼,明显是嫌他太笨:“那是,给我一艘船,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他们仿佛在无穷无尽的人海中穿梭,终于,弗伦提斯站住了,指着几百码外高高耸立的一副木头架子说:“到了。他们等会儿就在那里扯断那倒霉蛋的脖子。为什么要杀他?”
“我不知道。”维林老实回答。他兑现承诺,递给男孩两把小刀:“埃特里安日晚上到宗会来,我教你用飞刀。就在北门等,我去找你。”
弗伦提斯点点头,小刀转眼消失在他的破衣服里:“你打算看?我是说绞刑。”
维林一边走开,一边扫视人群:“但愿不用看。”
他足足找了一刻钟,每张脸都仔细瞧过,搜寻诺塔的踪迹,却一无所获。这并不稀奇,他们都懂得如何避人耳目,如何不露声色地隐于市井之间。维林驻足观看一场木偶戏,心中的恐惧却迅速滋长。他到底在哪里呢?
“噢,逝者圣灵在上,”木偶艺人以悲痛的语气说道,他熟练地扯线,让舞台上的木偶摆出绝望的姿势,“我虽是无信者,却也不该遭受如此厄运。”
无信者科尔李斯。维林知道这个故事,是他母亲最喜欢讲的故事之一。科尔李斯拒绝接受信仰,受到永生不死的惩罚,除非逝者容许他进入往生。据说他仍在这片土地上游荡,寻找着他永远找不到的信仰。
“你的命运是你自找的,无信之人,”木偶艺人吟诵道,一手扯动代表逝者的多颗木偶脑袋,“我们不评断你,你自行评断罢。找到你的信仰,我们再迎接你……”
一时间,木偶艺人的技法和木偶精湛的工艺吸引了维林的注意力,他强迫自己观察周围的人。瞧仔细了。维林心中默念,集中精神。他就在这里,不可能不在。
当人群中的一张面孔跃入他的眼帘时,维林不禁一怔。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材精干且健壮,神色哀伤。多么熟悉的目光!是艾林!维林大为震惊,盯着他不放。他竟然回来,莫不是疯了?
艾林看木偶戏似乎入了迷,他那忧伤的目光丝毫没有挪开。维林苦苦思索着该怎么做,过去说话?不作理会?……还是杀了他?他脑海里闪过一个阴暗的念头,源于内心深处的恐惧:我帮助过他和那个女孩,如果他被抓住……记忆中那女孩的容颜,还有脖子上那条丝巾的触感,都在提醒维林恢复理智。他最后决定走开。你没看见他,就会更安全几分……这时,艾林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他登时惊恐地睁大眼睛。艾林的目光往木偶戏的方向一瞟,脸上露出难以解读的复杂表情,然后转身便走,消失在人群中。维林一时冲动,想跟上去看看瑟拉在不在,但正要迈步,身后传来呼喊声,紧接着是一阵金铁交鸣。那声音来自于五十码开外,绞刑架旁。
见有骚乱的场面,人潮迅速淹了过去,他顾不得文雅,只好拼命往前挤,周围的人痛得迭声叫唤,不停骂骂咧咧。
“他要干什么?”有人说。
“是想冲过警戒线吧,”另一个人说,“太奇怪了,宗会的兄弟可不干这种事。”
“会不会把他也吊死呢?”
最终他挤出人群,抵达打斗现场。对方有五个人,看装束均为二十七骑兵团的士兵,因为他们的外衣上绣有漆黑的尾羽,为此常被唤作黑鹰。由于他们在统一战争中表现出色,深受国王的青睐,黑鹰们经常奉旨维持盛大活动和仪式的现场治安。其中个子最大的那个黑鹰,正用强壮的胳膊箍住诺塔的脖子,还有两个黑鹰打算上前制服他。第四个离得稍远一些,举剑摆出挥砍的姿势,嘴里吼道:“信仰在上,给我把这小混蛋按住了!”他们身上都有瘀伤和割伤,显然是好不容易才抓住诺塔。第五个黑鹰跪在旁边,抱着流血不止的胳膊,疼痛和愤怒导致面色极其灰暗。“杀了这小畜生!”他咆哮着,“他把我弄残了!”
看到持剑那人往后一甩胳臂,维林不假思索地行动了。他下意识地拔出仅剩的一把飞刀,这是他发挥最好的一次,刀尖正中剑士的腕下。黑鹰手中的剑旋即掉落,他见手腕上倏地多了一枚亮闪闪的刀片,惊得张大嘴巴。
维林动若闪电,唰拉一声从背后的剑鞘中抽出长剑,奔上前去。抓住诺塔的黑鹰慌忙松手,摸索腰带上的佩剑。诺塔瞅准机会,抡圆胳臂,一肘子捶在士兵的脸上,黑鹰的身子晃了晃,又挨了维林的一记飞踢。他踉跄了几步,鼻子和嘴里鲜血喷涌,然后重重地摔倒在地。
一个人影忽然勒住诺塔的脖子,诺塔从腰间抽出一把飞刀,往后一刺,深深地扎进了那人的大腿,迫使对方松手。维林上前一步,剑柄狠狠打中那人的太阳穴,将对方击翻在地。余下的那个黑鹰不敢与诺塔对峙,往后退了几步,剑尖抖个不停,在他俩之间来回晃动。
“你们……”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们竟敢在国王治下闹事,你们被……”
诺塔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他剑下钻过去,一拳打中那人的脸,接着又是疾如奔雷的两拳,黑鹰轰然倒地。
“这也算鹰?”诺塔对着不省人事的士兵啐了一口,“羊还差不多。”他望着维林,目光中闪耀着歇斯底里的狂热。“谢了,兄弟。我们走,”他疯了一样地转过身,“我们去救我父……”
维林一拳打在他耳朵下方,这是他们在因特里斯宗师的棍棒下学会的技巧,能让对手瞬间失去意识,但不会造成很大伤害。
维林跪在一边,伸手搭在他颈部试了试脉搏。“得罪了,兄弟。”他低声说道,然后收剑回鞘,吃力地把软绵绵的诺塔扛到肩上。他的个头虽然比诺塔大,但这位兄弟的体重是实打实的沉。他往警戒线走去,摆了摆手,示意目瞪口呆的围观群众让开一条道。没人说话。
“站住!”一声号令突如其来,犹如晴空霹雳,众人顿时回过神来,开始窃窃私语,言语中充满讶异。
“两个小家伙,竟然干翻了五个黑鹰……”
“见所未见……”
“袭击士兵是叛国行为。国王颁布的法令上明确规定……”
“站住!”那声音压过嗡嗡的私语,再度破空而至。维林环顾四周,见一人催马上前,挤过人群,时不时手执短马鞭四下挥打。“闪开!”他命令,“我有国王要务在身,全都闪开!”
待那人完全现身,维林才将他看清楚。那人的坐骑为黑色战马,乃是仑法尔纯种良驹。他个子高大,身着仪服,外衣绣有黑羽,头戴短羽装饰的军官头盔,面甲底下的那张脸清癯冷峻,光洁无须,满是怒容。在他的胸甲上有一颗四芒星,彰显出他的权位——疆国禁卫军的领军将军。一队黑鹰步兵出现在骑马者身后,呈扇形列开,剑已出鞘,同时拳打脚踢地推搡着围观的人。有人跑去照料倒地不起的同伴,同时恶狠狠地瞪着维林。手腕中了飞刀的那人竟然疼得哭出声来。
维林发现无处可逃,便轻轻放下诺塔,往前踏上几步,小心翼翼地站在兄弟和骑马者之间。
“怎么回事?”领军发问。
“我只服从宗会的命令。”维林应道。
“命你立刻禀报,宗会的小崽子,否则我就近找棵树把你吊起来开膛破肚。”
几个黑鹰步步趋近,维林按捺住拔剑的冲动。他知道仅凭一己之力不可能打过这么多人,除非动手杀掉几个,但这显然帮不了诺塔。
“这位大人,可否请教您尊姓大名?”他尽力保持镇定,希望能拖延时间。
“先报上你的名字,兔崽子。”
“维林·艾尔·索纳,第六宗的兄弟,尚未正身。”
这个名字一报出来,仿佛往平静的水面投入一颗石子。人群骚动起来:“索纳……”
“战争大臣的儿子……”
“早该看出来,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骑马者听到这名字,眯起眼睛,但怒容仍未消减:“拉科希尔·艾尔·海斯提安,二十七骑兵团的领军将军,疆国之剑。”他策马走近,低头看着一动不动的诺塔:“他呢?”
“诺塔兄弟。”维林说。
“我听说他企图营救叛国贼。不知道宗会的兄弟为何做出此等逆行?”
他很清楚,维林心想,领军知道诺塔的身份。“我不知道,领军大人。”他回道,“我只是看见有人企图谋杀我兄弟,便出手阻止。”
“狗屁的谋杀!”有个黑鹰啐了一口,气得满脸通红,“是他公然拒捕。”
“他是宗会的人,”维林对艾尔·海斯提安说,“我也是。我们只对宗会负责。如果您认为我们有罪,那只能找我们宗老交涉。”
“小子,听好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艾尔·海斯提安沉声说道,“不管是兄弟、士兵,还是战争大臣,统统受王法所制。”他死死地盯着维林的眼睛,“你和你的兄弟必须对此负责。”他一抬手,示意黑鹰上前,“切莫有动剑的念头,小子,否则就把你交给逝者。”
看着黑鹰们走上前来,维林伸手准备拔剑。再打伤几个人,趁着场面愈发混乱,或许可以带着诺塔借机逃走。但这么做的后果就是再也不能回宗会,从此只能亡命天涯。宗会不欢迎与疆国禁卫军作对的人。维林盘算着,这样的后果委实难以承受。
“别紧张,小子。”领头的黑鹰警告他,此人面孔饱经风霜,一望便知其服役多年。说话的黑鹰左手执匕首,剑尖低垂,慢慢走上前。见他步伐流畅,姿态稳健,维林断定此人是最危险的对手。“不要拿剑,”领头的黑鹰接着说道,“这儿的血流得够多了。乖乖束手就擒,问题便解决了,体体面面,不伤和气。”
维林四下一望,发现其余的黑鹰脸色晦暗,显然压抑着怒火,他估摸着若是束手就擒,他和诺塔所受到的待遇绝对谈不上体面。
“我不希望流血,”他对领头的黑鹰说道,然后抽出剑来,“但如果你们逼我,我也别无选择。”
“别再耽搁了,军士。”艾尔·海斯提安探过身去,慢吞吞地说,“赶紧解决掉……”
“这景色好美啊!”人群中忽然有人大喊。在此起彼伏的抗议声中,有三个人劈开人海,闯进了现场。
维林只觉心里一沉。是巴库斯,左右二人是凯涅斯和邓透斯。面对眼前这群“乌鸦”,巴库斯露出亲切的微笑,凯涅斯和邓透斯却是凝目而视,气势汹汹,这是经年的苦训所练就的本能。他们的剑都执在手中。
“景色确实美!”巴库斯说着,三人走到维林身边,“一群列好队等着拔毛的鹰。”
“小子们,给我滚出去!”艾尔·海斯提安朝着巴库斯啐了一口,“不要多管闲事。”
“我们听说这边有骚乱。”巴库斯不理会艾尔·海斯提安,只顾跟维林说话。他回头看了看一动不动的诺塔:“他溜出来了?”
“是的。他们要处决他父亲。”
“我们听说了,”凯涅斯说。“遗憾得很。大家都说他是好人。不过,国王执法公正,判他死刑肯定有其道理。”
“这话拿去对诺塔说吧。”邓透斯说,“可怜的家伙,是被他们打晕了吗?”
“不是,”维林说,“我想不到别的办法阻拦他了。”
“我们这一周都要吃索利斯宗师的杖子了。”邓透斯嘟囔道。
他们说完了话,发现黑鹰们怒目相对,神情凶恶,却没有动手的意思。
“他们害怕了。”凯涅斯说。
“正常。”巴库斯说。
维林瞅个空儿,瞟了一眼艾尔·海斯提安。领军气得浑身发抖,显然是没遇到过这样尴尬的场面。“你!”他指着一名骑兵命令道,“去找辛提尔队长,叫他带队过来。”
“整整一队人马!”巴库斯欢呼起来,“大人,您真是抬举我们!”
周围有几个人笑出声来,艾尔·海斯提安的怒气更是难以遏制。“非剥了你们的皮不可!”他吼得太用力,几乎失了声,“休要指望国王陛下法外开恩,死太便宜你们了!”
“又替我父亲做决定了吗,领军大人?”
人群中走出一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衣装极为朴实,但缝制精良。人们自觉在他前方辟开一条道,民众纷纷低眉顺眼,垂首致意,有人甚至单膝跪地。维林正觉得奇怪,扭头看到凯涅斯和“乌鸦”们也做出了同样的举动,不禁呆住了。
“兄弟们,跪下!”凯涅斯悄声说道,“拜见王子殿下。”
王子?维林又看了一眼那高个子男人,回想起多年前在王宫里看到的那个神情严肃的年轻人。如今的麦西乌斯王子又高又壮,几乎与他父王一样。维林以为四周必有疆国卫兵的身影,却发现王子是孤身一人。贵为王子,他竟然毫无戒备地与民众相处,这令维林摸不着头脑。
“维林!”凯涅斯轻声催促。
维林正打算下跪,王子摆了摆手。“诸位宗会的兄弟,不必行此大礼。请起。”他微笑着对跪下的一众人等说道,“地面泥泞,多有不便。大人,”他转向艾尔·海斯提安:“此番骚动所为何事?”
“实乃叛国行径,王子殿下。”艾尔·海斯提安愤愤地说道,他直起身子,左膝沾满泥土,“这帮混小子袭击我的手下,妄图劫法场。”
“你胡说八道!”巴库斯怒了,“我们见兄弟有难,前来相助……”王子一抬手,他便闭上嘴巴。麦西乌斯四下一望,看到了几个受伤的黑鹰和不省人事的诺塔。
“这位宗会的小兄弟,”他对维林说,“你是否如领军大人所说,是叛国贼?”维林注意到他的目光几乎没离开诺塔。
“我不是叛国贼,王子殿下。”维林回道,尽力不让语调中显露出惧意或怒气,“我的几位兄弟也不是。他们只是来保护我。如果必须有人为此事负责,那就由我一人担当。”
“还有你这位昏倒的兄弟。”麦西乌斯王子走近,低头盯着诺塔看,那专注的神情略显古怪,“他也应该承担责任吧?”
“他……他的所作所为是由于过度悲伤所致,”维林支支吾吾地答道,“他的责任将由本宗宗老裁定。”
“他伤得重吗?”
“脑袋挨了一下,王子殿下。一小时左右即可醒转。”
王子低头盯着诺塔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头,柔声说道:“等他醒了,告诉他,我也一样悲伤。”
他走到艾尔·海斯提安身边,说道:“此事相当严重,领军大人。不可草率处理。”
“正是,王子殿下。”
“若要处理好此事,势必耽误行刑,可我真不愿意为此向国王解释。不然,大人您可以代劳。”
一瞬间艾尔·海斯提安和王子四目相接,两人的眼神中都流露出敌意。“在下不敢无故打扰国王。”领军咬牙切齿地说。
“多谢大人为国王着想。”麦西乌斯王子说罢,向乌鸦下令:“将伤者送去王家大帐,由御医为他们医治。领军大人,我听说西门附近有醉汉借酒闹事,还劳烦您前去处置。我就不耽搁您了。”
艾尔·海斯提安鞠躬致意,翻身上马。他策马经过维林一行人时,脸上仿佛写着“此仇必报”几个字。“闪开!”他挥起短马鞭喊道,人们纷纷往两旁避让。
“带你兄弟回宗会,”麦西乌斯王子对维林说,“务必亲口将此事告知宗老,以免宗老听信他人之言。”
“遵命,王子殿下。”维林应道,继而深深地鞠了一躬。
百码之外传来一阵单调重复的鼓声,人群的嘈杂声立时平息,鼓声显得格外响亮。维林看见人群上方出现了一排闪亮的矛尖,随着鼓声由远及近,往黑乎乎的绞刑架移动。
“带他走!”王子命令道,“无论他是否清醒,都不该留在这里。”
维林和凯涅斯架着诺塔,邓透斯和巴库斯在前面开路,当他们还在沉默的人群中穿梭时,鼓声戛然而止。沉默的力量是如此强大,那种万众期待的压迫感几乎把维林压垮了。忽然,远远地传来咔嚓一声,接着爆发出一阵欢呼,数以千计的拳头得意洋洋地举向空中,每张脸都挂着欣喜若狂的表情。
凯涅斯望着欢呼雀跃的人群,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之情。维林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但看那口型无疑就是两个字:“渣滓。”
他们刚回到宗会,宗师们就接走了诺塔。从那些男孩慎之又慎的表情,以及宗师们怒气腾腾的目光来看,他们的这段冒险经历早就传扬开了。
“我们来照顾他。”切克仑宗师说。他壮实的双臂轻而易举地抬起诺塔,接过了孩子们的重担。“你们回房间去。没有命令,不得出来,不得与任何人说话。”
为确保他们不折不扣地执行命令,豪恩林宗师陪同他们回到北塔。这个烧伤严重的男人平时喜欢高歌一曲,而此时显然没了这番兴致。门在维林身后砰然关闭,他知道宗师就守在外面。我们变成犯人了?他寻思着。
他们坐在房间里,静静地等待,身旁搁着各自的装备。
“你帮我买到靴子了吗?”维林问凯涅斯。
“没时间买。抱歉。”
维林耸耸肩。沉默缓慢滋长。
“巴库斯差点在麦酒摊子后面搞了个妓女。”邓透斯脱口而出,他最受不住沉默,“那姑娘好看得很,奶子活像甜瓜。对吧,兄弟?”
巴库斯从房间另一头狠狠地瞪他。“闭嘴。”他喝道。
沉默继续。
“要是你们中标了,他们会给你们发遣散费。”维林对巴库斯说。偶尔有瓦林斯堡和附近村子的女孩出现在宗会大门口,有的肚子隆起,有的抱着哇哇大哭的婴儿。宗老会为犯错的兄弟举行一个简单的仪式,遣散费多加两枚金币,一枚给女孩,一枚给孩子。奇怪的是,有些男孩似乎很高兴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宗会,也有些人大呼冤枉,但经由第二宗的真言试炼,很快就能辨明真假。
“我什么都没干。”巴库斯气急败坏。
“你的舌头都伸到她嗓子眼了。”邓透斯大笑起来。
“我当时喝了点麦酒。还有,引起她们注意的是凯涅斯。”
维林望向凯涅斯,发现他的脸颊慢慢泛起了红晕。“真的吗?”
“根本不是。她们全都缠着他,还说:‘哟,小伙子真俊!’”
看着凯涅斯满脸通红的样子,维林差点没笑出声来:“我相信他做出了英勇的反抗。”
“说真的,”邓透斯若有所思地说,“当时要是再迟几分钟,不到九个月,咱们就得到门口迎接一群漂亮可爱的小崽子。还好有个醉汉跑过来大呼小叫,说乌鸦和宗会打起来了。”
一提到打,众人又沉默了。最终是巴库斯打破了沉默:“他们不会杀他的,对吧?”
直到天色渐暗,房门才被打开,索利斯宗师大步走进来,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索纳,”他喝道,“跟我走。其余人到厨房吃顿饭就去睡觉。”
维林忍不住想要询问诺塔的情况,但看到索利斯严厉的表情,他欲言又止。他跟着索利斯拾阶而下,穿过庭园,往西墙行去,一路上都在留心对方有没有带手杖。他以为要去宗老的房间,结果他们走到了医疗室,亨萨尔宗师正在那儿照料诺塔。诺塔躺在床上,面部松弛,双眼半睁,茫然无神。维林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偶尔有男孩身受重伤,需要强效药方能止痛,但这种药会令其失去意识。
“给他用了红花和影华,”见维林和索利斯走进来,亨萨尔宗师解释道,“他醒来后胡言乱语,居然还对宗老动手,我们就制住了他。”
维林走到床边,看到兄弟的样子,心里一沉:他好虚弱……“他能好起来吗,宗师大人?”他问。
“这情况不算罕见,无非是呓语和躁狂。一般是久经战场的人容易犯的病。他很快就睡了,等他再醒过来,身子还是虚弱,但能恢复理智。”
维林回头问索利斯:“宗师大人,宗老作出裁决了吗?”
索利斯看了一眼亨萨尔宗师,后者点点头,走出了房间。“无需裁决。”索利斯回答。
“我们打伤了国王的士兵……”
“没错。要是你对我教的东西更上心,应该能杀了他们。”
“那位领军大人……”
“管不到这里来。诺塔抗命,自然要惩罚。不过宗老觉得已经惩罚过了。至于你,你抗命是为了保护兄弟。没有裁决的必要。”
索利斯宗师走到床头,伸手摸摸诺塔的额头:“等红花的药效消失,他就会退烧。不过他还是有感觉,就像有把刀子在肚子里搅动。那种疼痛足以改变一个男孩,他要么成为男人,要么变成怪物。我在宗会里见多了怪物。”
维林随即理解了索利斯的怒气。那不是针对我们。他意识到。是源于国王对诺塔父亲的处置,以及对诺塔的打击。我们是他的宝剑,是他锻造了我们。而国王毁了他的一把好剑。
“我和兄弟们会守护他,”维林说,“他的痛苦就是我们的痛苦,由我们共同分担。”
“我拭目以待。”索利斯抬起头,目光异常炽烈,“当兄弟卧床不起,唯有一条须谨记于心:兄弟之间不可自相残杀。”
第二天早晨,诺塔悠悠醒转,他的呻吟惊醒了通宵守候的维林。
“怎么?”诺塔睁着惺忪的睡眼,左顾右看,“这是……”看到维林,他不说话了。当他摸到后脑勺的肿块时,眼里闪过一道光——他想起来了:“你打我。”可怕的记忆洪流汹涌而至,诺塔登时面无血色,悲伤至极,仿佛浑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
“我很遗憾,诺塔。”维林实在想不出别的话。
“你为什么阻拦我?”诺塔哽咽着说。
“他们会杀了你。”
“那倒是遂了我的愿。”
“别说这种话。若是你父亲的在天之灵得知你也要随他而去,他在往生如何能开心?”
诺塔默默地哭了一阵子,维林在一旁看着,各种苍白无力的慰藉之辞刚到唇边又咽了回去。我没什么可说的,他心想,此情此景,任何言语都是多余。
“你看了吗?”最终诺塔开口问道,“他有没有受苦?”
维林想起了绳套收紧的咔嚓声,还有众人狂热的欢呼声。无数人为你的死而雀跃,带着这样的心境前去往生,是多么可怕的体验。“很快就结束了。”
“都说他偷国王的钱。我父亲绝不会做那种事情,他一心效忠国王。”
维林瞅准机会安慰他:“麦西乌斯王子要我向你转达,他也非常悲伤。”
“麦西乌斯?他当时在场?”
“他帮了我们,逼迫乌鸦放我们走。他肯定认出了你。”
诺塔的表情稍有缓和,趋近冷漠:“我们孩提时曾一起骑马。麦西乌斯是我父亲的学生,经常去我家。我父亲教过很多贵族子弟。他在治国和外交方面颇有才华。”诺塔从旁边的桌子上摸来一块软布,拭去脸上的泪水,“宗老的裁决是什么?”
“他认为你所受的惩罚已经足够。”
“这么说,他们还是没有发慈悲让我离开这里。”
“我们都是奉父亲之命而来的。我尊重父亲的意愿留在这里,虽然我并不明白他为何把我交给宗会。你父亲送你来这里,自有他的道理。这是他有生之年的心愿,如今他虽与逝者同行,但心愿仍在。也许你应该尊重他的心愿。”
“那我就该终老于此,任由我父亲的领地被罚没,我家人因穷困而死?”
“你留在家中,你家人就不再穷困了吗?你有钱财资助他们吗?想想吧,离开了宗会,你过的是什么日子。你是叛国贼的儿子,国王的士兵千方百计找你寻仇,你家人的负担够重了,你还要回去添乱。宗会已经不是你的囚牢了,而是你的庇护所。”
诺塔重重地躺回床铺,直勾勾盯着屋顶,满眼疲惫和哀伤。他说:“拜托了,兄弟,我要一个人静一静。”
维林起身往门口走去,嘴里说道:“记住,你不是一个人承担痛苦。你的兄弟们绝不会任由你因悲伤而堕落下去。”他走出去,在门口站立片刻,聆听诺塔沉重而痛苦的啜泣声。那是撕心裂肺的痛。如果即将上绞刑架的是我的父亲,我会不顾一切地去救吗?维林心想。我会哭吗?
那天晚上,他把小花脸带出狗舍,来到北门,一边在那里玩接球,一边等小男孩弗伦提斯来上飞刀课。这些天以来,小花脸似乎壮了不少,动作也越来越快。耶克林宗师准备的狗食混合有碎牛肉、骨髓和浆果,帮它长了不少肉,外加维林持续不断的训练,令它体形精悍,力道十足。尽管小花脸外貌凶猛,体形惊人,但它依然保有幼犬那股子撒欢的劲儿,动不动就喜欢舔人脸。
“你往常不是带它去林子里吗?”凯涅斯从守卫室的阴影中钻了出来。维林有些懊恼,他竟然没能察觉有兄弟接近。凯涅斯擅长潜伏,尤其钟情于神出鬼没的感觉。
“你非要这么偷偷摸摸的吗?”维林问。
“我在练习。”
小花脸嘴里叼着球,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把球丢到维林的脚边,然后嗅嗅凯涅斯的靴子以示问候。凯涅斯有些犹豫地拍了拍它的脑袋。他跟其他兄弟一样,不敢对这只畜生掉以轻心。
“诺塔还在睡?”凯涅斯问。
维林摇摇头。他不想谈诺塔的事,这位兄弟的眼泪浸湿了他的心,等眼泪干涸还需要很久很久。
“接下来的几个月很难熬。”凯涅斯叹口气,接着说道。
“什么时候不难熬?”维林猛地把球扔向河边,小花脸欢叫一声,撒腿追过去。“很遗憾你没见着国王。”
“是啊,不过我见到王子了。足矣。他以后必将成为伟人。”
维林偷偷瞟了一眼凯涅斯,看到朋友眼中闪烁着熟悉的光彩。凯涅斯对国王的盲目热爱,总是令他浑身不自在。“他……确实是个人物。我相信他能成为一代明君。”
“没错,他必将带领我们赢得荣耀。”
“赢得荣耀?”
“那是当然。国王雄心万丈,渴望开疆拓土,建立如同阿尔比兰帝国那般幅员辽阔的王国,战争是难免的。维林,光荣而又铁血的战争,我们即将亲眼目睹,身在其中。”
战争是血,是屎……这里头没啥荣誉可言,马克里尔如是说。维林知道这说服不了凯涅斯。他知识渊博,聪明到令人惊讶的地步,但他同时也是梦想家。他脑袋里装了上千个故事,而他似乎全都深信不疑:英雄、坏蛋、等待拯救的公主、怪物,还有魔法神剑,全都活在他的脑袋里,与他的记忆一样生机勃勃,有血有肉。
“可能我们对荣耀的理解不尽相同,兄弟。”等小花脸蹦蹦跳跳地叼着球回来时,维林说道。
他们又等了一个小时,可小男孩没有来。
“没准他把刀卖了,”听完维林讲的故事后,凯涅斯说,“然后躲在哪儿的臭水沟里,敞开肚皮灌酒,要么就是赌博输光了。你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们并肩往马厩走去,维林把球抛向空中,要小花脸跳起来接。“我宁可相信他花钱买了双鞋。”他又朝大门的方向看了一眼。
第二部
身体为何物?
身体乃躯壳,灵魂之襁褓。
失去灵魂之身体,又为何物?
行尸走肉,仅此而已。为缅怀永逝之爱人,将其躯壳奉予烈焰。
死亡为何物?
死亡乃通向往生、得见逝者之途。死亡既是终结,亦为起始。须敬畏之,欣然受之。
——信仰教义
佛尼尔斯的记述
“他是血蔷薇吧?”我问,“夏令集市上的那位领军大人。”
“艾尔·海斯提安?是的,”希望杀手答道,“你说的这个名号,是他后来打仗时才赢得的。”
我在刚刚记下的这段文字底下画了条线,这才发现墨水将要用尽。“稍等。”我说着,起身准备打开箱子取一瓶墨水和几张羊皮纸。我已经写满了好几张,甚至有些担心所带的不够用。我还没开箱子,就看到他那把可憎至极的剑靠在一旁,不禁心生犹疑。他见我神情有异,便伸手抓起剑,搁在膝盖上。
“罗纳人有种迷信的观念,将所杀敌人的灵魂灌注进他们的武器中,”他说,“他们给棍棒和小刀起名字,幻想使其拥有黑巫术的力量。我的人民不抱这样的幻想。刀剑只是刀剑。杀戮者为人,而非刀剑本身。”
他为何对我讲这些?莫非是要我对他恨意有加吗?看到剑柄上那双伤痕累累、强壮有力的手,我想起了塞利森是如何受其名号的驱使,自愿接受数个月帝国守卫军的艰苦训练,最终成为行家里手,军刀与长枪无所不精。“希望必须是勇士,”他对我说,“众神和人民都是这般期望。” 帝国守卫军接纳了他,以同僚相称,就在雅努斯派兵前往我国海滨的前一年夏天,塞利森与他们并肩讨伐倭拉人,混战中表现出的勇气和胆识赢得了诸多赞誉。然而,这对他迎战希望杀手毫无裨益。我早有预感,这个北方佬会提到那个可怕的日子、那件可怕的事。纵使我听过不少有关此事的传闻,但能听到艾尔·索纳亲口讲述,着实令我毛骨悚然,却又难以抗拒。
我再度坐下,拧开墨水瓶,蘸湿羽毛笔,把一张新羊皮纸铺在甲板上捋平。“黑巫术,”我说,“到底是什么?”
“我敢肯定,你们这边的人称其为魔法。”
“别人或许是这样,但我认为是迷信。你真相信有这种东西吗?”
一时间无人说话,我感觉他正在小心斟酌用词。“世上未知之事何其之多。”
“有很多描述战争的故事,提到北方人的强大来自于魔法之力,尤其是你。有人声称在猩红山丘一役中,你使用魔法扰乱我方士兵的心智,还借助巫术偷偷穿过尼莱什的城墙。”
他略带揶揄之色,嘴角抽动了一下:“猩红山丘那次可没有魔法,只是他们怒火攻心,丧失理智,才招致灭顶之灾。至于尼莱什城,海港底下臭气熏天的下水道恐怕算不得巫术。更别说,若有疆国禁卫军的军官胆敢提到自己使用黑巫术,怕是早被属下就近找棵树给吊死了。据说,背弃信仰者必尊黑巫术。”
他沉默片刻,低头看着搁在膝上的剑。“有个故事,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听。我们讲它是为了警告孩子们远离危险的黑巫术。”
他扬起眉毛,瞥了我一眼。虽然我自认为是历史学家,不是什么神话故事、民间传奇的收集者,但这类故事常有真实事件的影子,如果纯属瞎编乱造,其中必定错漏百出。“说来听听。”我耸耸肩。
当他再次开口,语调与之前都大不一样,庄重肃然而又绘声绘色,蛮有说书人的味道:“靠近些,听仔细了,这个故事叫做‘女巫的私生子’。容易尿裤子的胆小鬼还是免听为妙,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可怕,等我讲完,你怕是要骂我不该讲出来。”
“很久很久以前,还没有王国的时候,在古仑法尔最黑暗的树林里最黑暗的地方,有一座村庄。这座村庄里住着一个女巫,外表眉清目秀,内心却比最黑暗的夜晚还要幽深。她对待村里的人看似温柔善良,其实灵魂深处既刻薄又善妒。这个女人受欲望驱使,渴求肉体之欢,渴求金钱之乐,渴求死亡的快意。她早在幼年时便为黑巫术所迷惑,拜在其门下,自甘堕落,背弃信仰,以此换回邪恶之力。这种力量能迷惑人心,撩拨人欲,驱使人们以她之名,行大恶之事。
“最先倒在她魔力之下的是村长。他本是心地善良的好人,整日辛苦劳作,勤俭节约。家境逐渐殷实,女巫便起了贪念。她每天在村长的铺子前流连,眉目传情,卖弄风骚,把他那点欲望的苗子撩拨成了熊熊大火,烧光了仅存的理智,满脑子只有她用黑巫密语传达的计划:杀了你的妻子,我便取而代之。于是,一个宿命之夜,他将一种名为猎人之矢的毒药撒进妻子的晚餐,翌日清晨,妻子没了呼吸。
“村长的妻子已届中年,而且久病缠身,村民们只当她的死是天命使然,不曾怀疑。女巫当然清楚真相,当村民们为这个死于谋杀的可怜女人火葬送终时,女巫假意流泪,实则暗自欢喜,无休无止地借黑巫术的力量向村长呼唤:‘许我重礼,我必嫁你。’他便献上了大礼,有一匹良驹,还有金银珠宝。但女巫何等精明,坚持不受,众目睽睽之下大肆表演,仿佛这个男人的行径是何等令人不齿——妻子尸骨未寒,竟就迫不及待地追求她这样的年轻女子。女巫对他的折磨残酷至极,每每暗中召唤,待他蠢蠢欲动之时,又予以断然回绝,没过多久,她的残忍行径就摧垮了这个男人的精神。他渴望逃脱黑暗欲望的奴役,便偷偷溜进树林,在一棵高高的橡树上吊死,留下一份状书,坦白他犯下的罪孽,指控女巫是唆使他疯狂杀妻的罪魁祸首。
“村民们当然不信他的话,因为那女人是那般温柔善良,显然是村长倾慕年轻女子,爱得太过痴狂,以致精神错乱。他们将其火化后,想要忘掉这件可怕的事。然而,女巫并不打算罢手,她的目光落在村里的铁匠身上——那是个相当英俊的小伙子,四肢健壮,内心坚强,可是纵使那么坚强的心灵,依旧没能抵挡住她的黑巫之力。
“她远离了村民,独自居住,便于研习邪恶的巫术,不必担心有人瞧见。这女人可以转变男人的心,当然也可以变换风向。当铁匠去森林里烧炭时,她召来北方的狂风裹挟暴雪席卷山区,铁匠只得到她的小屋躲避。尽管他全力反抗,女巫依然强迫他与其同床共枕。因为有了如此黑暗而罪恶的结合,她怀上了可怕的野种。
“一个好男人,受胁迫做出背叛妻子之事,自是羞愧不已,而正是羞愧之心,破除了女巫的魔咒。次日清晨,他对甜言蜜语的诱惑和歇斯底里的威胁置若罔闻,飞也似的逃回村庄,荒唐的是,他将这一切深埋在心中。
“而那个女巫,正耐心等待。黑暗的种子在她腹中蠢蠢生长,她在等。冬去春来,庄稼节节拔高,她在等。直等到镰刀磨利,庄稼成熟,那污秽的造物自两腿间爬出之时,她行动了。
“那场大雨前所未有,以后也不会有。起初是遮天蔽日的乌云,从北到南,由西至东,不漏一丝缝,接着是无穷无尽的狂风骤雨。整整三周,风雨不曾停歇,村民们忧心忡忡,相依为命。等到风停雨住,他们斗胆走出门外,发现良田尽毁,所能收获的,仅剩饥饿而已。
“他们往森林走去,寻找猎物以填饱肚皮,却发现女巫的魔法密语驱走了所有的野兽。孩童饿得哭喊,老人虚弱不堪,挨个去了往生。在此期间,女巫仍住在森林小屋中,因为她和私生子吃喝不愁。对于她这般精通黑巫术的人而言,捕捉神志不清的野兽可谓易如反掌。
“直到亲爱的母亲死后,铁匠才忍不住说出了真相。他召集村民,当众忏悔,揭露女巫的阴谋,说他是如何在森林中受其诅咒,令女巫怀上野种的,而如今那饱食终日的私生子正肆意地嘲笑村里挨饿的孩子们。村民们通过表决,一致同意:必须赶走女巫。
“起先,她企图使用黑巫之力平息他们的怒火,编造谎言遮掩戕害铁匠一事,还指控他犯下最恐怖的罪行——强暴。但她的力量毫无效果,人们看清了真相,听出了她谎言粉饰下的邪念,看出了她掩藏在漂亮脸蛋下、从恶毒眼神里透出的肮脏卑鄙。因此,村民们举着火把驱赶她,怀着满腔怒火烧掉了她的小屋,而她抱着邪恶的小崽子,逃进森林深处。此刻,她才露出真面目,恶毒地诅咒他们……誓要报仇雪恨。
“后来,村民们返回各自家中,尽一切努力熬过即将到来的冬天。女巫在森林的黑暗之地找了一处隐蔽之所,一个从没有人踏足的地方,开始教她的恶种学习黑巫术。
“时光流逝,村人埋葬死者,苦苦生存。岁月流转,女巫之灾成为记忆,成为在寒冷夜晚用来吓唬孩子的故事。庄稼重生,四季交替,一切似乎回归正道。可他们哪里知道,在即将来临的风暴面前,他们是多么软弱无力。女巫把私生子养成了怪物,虽然他看起来只是一个骨瘦如柴、衣衫褴褛、野生野长的男孩,但其实已掌握了母亲倾囊相授的黑巫术。最初她用污秽的乳汁哺育他,又在恶臭难闻的巢穴里喃喃教导他,后来将身上的鲜血喂给他。这个女巫,这个满怀仇恨的女人,牺牲了自我。等儿子到了年岁,她用刀划开自己的手腕,命令儿子吸吮。他吸吮得如此用力,最后女巫只剩下一张皮,去了等待背信者的虚无之所,唯有即将到来的复仇能抚慰她的灵魂。
“他先从动物下手。夜深人静之时,他抓走村民的爱宠,翌日清晨,人们才发现那些受尽折磨而死的可怜动物。然后遭殃的是小母牛和猪,它们的头被钉在村子各个角落的篱笆桩上。可怕而真切的危险降临了,他们却不知道从何而来。村民们开始守夜,当黑暗降临,他们点亮火把,枕戈待旦,却毫无用处。
“牲畜之后就轮到了孩子。那些蹒跚学步的幼童,尚在襁褓的婴儿,凡能抓走的,他统统抓走,等待他们的是可怕的命运。怒不可遏的村民们追进森林,猎人四处摸查蛛丝马迹,翻找每一处可能的藏身之所,又设下陷阱诱捕这头神出鬼没的怪物。他们一无所获。就这样,秋去冬来,夜晚的折磨和清晨的死亡从未间断。后来,当寒冬驾临,他终于现身,于正午时分堂而皇之地走进村子。至此,恐惧已经摧垮了村民,无人胆敢站出来对抗他。他们只是求饶,求他饶过孩子们,给条活路。他们愿意付出一切,只求他就此罢手,悄然离开。
“女巫的私生子笑了。那不是正常的孩子能发出的笑声,甚至不是人类的喉咙发出的笑声。听到那笑声,他们心知末日已到。
“他召来闪电,整座村庄陷入火海。人们往河里逃去,他召来降雨,令河水暴涨,冲垮堤岸,卷走村民。复仇的欲望还未满足,他又从遥远的北方召来一阵狂风,将他们冻在冰中。等坚冰已成,他走过去找到了父亲——惊恐的表情凝固在铁匠的脸上。
“没人知道他后来怎样,不过据说在最寒冷的夜晚,在曾有过村庄的地方,能听见笑声在森林里回荡。那些全身心献给黑巫术的人,便是如此下场,当他们为生命所弃,往生也永远不予接纳。”
艾尔·索纳说完便沉默了,他收回目光,若有所思地望向搁在膝上的剑。我有种直觉,他所讲述的这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似乎别有一番沉重的意味,可我悟不出来。“你相信这个故事吗?”我问。
“听说一切神话故事都来源于真实。或许有那么一天,你这样有学问的人能发现这个故事里的真实。”
“我不研究民间传说。”这个“女巫的私生子”的故事写满了一张羊皮纸,我随手搁到一边,估计很多年都不会碰了。我真后悔没有接受他的建议。
我拿过一张空白的纸,期待他的下文。
他笑了:“我来讲讲第一次见雅努斯王的情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