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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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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分,简利尔·诺林跛着腿来到行会老宅,叫醒维林,通知他去城门。

“平原上出现大量骑兵,大人。”歌手说,“凯涅斯兄弟请您过去。”

他迅速绑好长剑,骑上唾沫星飞驰而去,几分钟后便到了守卫室。凯涅斯已经到了,正在安排弓手登上城墙。两人顺着台阶刚刚走上城垛,马文伯爵手下的一名尼塞尔士兵便指着平原喊道:“好家伙,将近有五百人,大人。”声音中透露出慌张。

维林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到城垛前,俯瞰城下那群全副武装的骑兵。盔甲和刀剑在新月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蓝光。领头的家伙身材魁梧,披戴锈迹斑斑的盔甲,正抬头瞪着他们。“你们到底要不要打开这该死的城门?”班德斯男爵问,“我的手下早饿了,我的屁股都起泡了!”

卸掉盔甲后,男爵整个人小了一圈,气势却丝毫不减。“呸!”他吐了一口酒到地上。此处是行会老宅的一个房间,眼下作为餐厅使用。“阿尔比兰人的骚尿。大人,既然是招待尊贵的客人,你就不拿点库姆布莱的好东西出来吗?”

“抱歉,我和兄弟们把仅有的存货消耗光了,实在惭愧,男爵大人,”维林回答,“请您原谅。”

班德斯耸耸肩,抓起桌上的烤鸡,撕下一只鸡腿啃了起来。“我看你这儿大多数房子都好好的嘛,”他一边嚼着满嘴的鸡肉一边说,“当地人没怎么反抗吧。”

“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夺了城。本城的总督为人很实在,所以几乎没人流血。”

男爵的脸色阴沉下来,他停止了动作,须臾,才灌了一口酒,咽下嘴里的食物,又去拿烤鸡。“玛贝里斯就不一样了。那儿的大火烧个没完没了。”

维林深感忧虑。男爵意外现身本就令人不安,如今他又带来了可怕的消息。“攻城战不大顺利吗?”

班德斯应了一声,向杯子里斟了些酒。“我们用攻城槌足足撞了四周,才撞开一道可以利用的缺口。他们每天半夜都有人出城,那帮家伙操着匕首,摸过我们的阵地,搞暗杀,破坏水桶。天天夜里睡不好觉。逝者才知道我们损失了多少人。后来战争大臣派了整整三个兵团从缺口杀进城内,出来的大约只有五十人,个个挂了彩。原来阿尔比兰人在城墙的缺口里边设了陷阱,有什么布满尖刺的深坑,诸如此类。正当疆国禁卫军困在深坑中无法动弹时,他们扔下了一捆又一捆浸油的柴火,然后由弓手射出火箭将其点燃。”他顿了顿,闭上眼睛,身子微微颤抖,“一英里外都听得见惨叫声。”

“你们没有夺下玛贝里斯?”

“噢,夺下了。夺了一回又一回,就好像对方是个廉价的婊子。”班德斯打起了饱嗝,“血蔷薇恼羞成怒,费心制订了攻城计划。其实我觉得他猛攻缺口反倒是一出妙计,我军死伤无数,阿尔比兰人由此相信敌人是蠢货。又过了两个晚上,他调派四个兵团在城墙缺口的对面列阵,准备发动进攻。与此同时,他调集剩余的疆国禁卫军步兵团,使用云梯攻击东墙。他孤注一掷,赌阿尔比兰人会将兵力集中在缺口处,从而导致城墙上的守备力量不足。结果他赌赢了。那一仗打了整整一夜,伤亡很大,但等到天色破晓,玛贝里斯终于归了我们,虽说这座城也毁得差不多了。”

班德斯陷入沉默,只顾大吃大喝。维林也没有催促,仔细打量着男爵那身永远锈迹斑驳的盔甲。他头一次这么近距离观察,结果发现铁甲上没有锈迹的部分泛着温润的光泽,而那些锈迹实际上是一种奇怪的蜡色纹理。

“这是画上去的。”他大声说。

“嗯?”班德斯瞥了一眼盔甲,然后应了一声,“噢,你说那个。人活一世,应当创造属于自己的传奇,你不觉得吗?”

“锈盔骑士的传奇吗?”维林问,“我真没听说过,大人。”

“哈,那是因为你不是仑法尔人。”班德斯咧嘴一笑,“我父亲为人热情,心地善良,可他沉溺于骰子和娼妓,最后留给我一座破破烂烂的城堡和一套锈迹斑斑的盔甲,当时我必须响应领主的召唤参战,只能披挂上阵。幸运的是,我父亲教给了我一些使枪的武艺,经历过一次次战斗和比武大会,我的名头越来越响,成了著名的锈盔骑士。见到我这副穷酸样,平民百姓格外爱戴我。盔甲成了我的旌旗,身处混战仍十分显眼,乡民们看到了欢呼喝彩,我的手下们看到了自然知道往哪儿靠拢,当然那是在我有钱雇人之后。”

“所以这不是最初的那套盔甲了?”

班德斯放声大笑起来:“信仰啊,当然不是,兄弟!那套盔甲好多年前就烂透了。再好的盔甲也穿不了几年,打仗比武、风吹雨淋,都要折它的寿。仑法尔有这么一句俗语:想要富过领主,铁匠最有前途。”他笑了笑,又斟满了酒。

“男爵大人,您为何到这儿来?”维林问他,“您是来替战争大臣传话吗?”

男爵又换上严肃的表情:“是的。同时我也带人过来了,三百骑士、两百家丁和各色侍从,不知你是否愿意接收我们?”

“欢迎之至,可封地领主塞洛斯不需要您为他效力吗?”

班德斯长叹一口气,推开酒杯,直视着维林的眼睛说:“我刚刚失去了为封地领主效力的资格,兄弟。这不是第一次了,但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战争大臣要我听你的部署。”

“您与封地领主发生了争执?”

“没有,不是跟他。”班德斯倔强地抿着嘴,维林觉得还是不追问为好。

“战争大臣有什么指示呢?”

班德斯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份封好的密信扔到桌上。“我知道写的是什么,你不必费心读了。他命令你抵挡敌军的进攻,守住尼莱什城。从玛贝里斯出来的宗会斥候队侦察到一支庞大的阿尔比兰军队正在北进。看来他们要绕开玛贝里斯,全力夺回尼莱什城。”他狠狠地灌了一口酒,擦了擦嘴,又打了个嗝。“我的建议,兄弟,征用商船队,全军返回疆国。以少敌多,我们一点希望都没有。”

“至少有十个步兵团,还有五个骑兵团以及帝国南部省份的蛮子,总计接近两万人。”  班德斯讲起来轻描淡写,然而在场的人无不感觉到背后的沉重意味。维林在行会老宅召集了将官会议,并要凯涅斯找来阿尔比兰北海岸最大最精确的地图。

“我认为可能还不止,”凯涅斯说,“帝国军队应该超过这个数量。”

“大军还在后头,兄弟。”班德斯断定,“这只是先头部队罢了。我们在玛贝里斯抓了几个俘虏,他们很高兴地确认了这一点。目前开过来的阿尔比兰军队是一支精兵,是皇帝所能召集到的最精良的步兵团和骑兵团,全都是在边界与倭拉人交战多年的老兵。也不要低估那帮蛮子,他们是天生的战士。据说他们拿皇帝当神明,崇拜得五体投地。他们能为一点面子上的小事打得不可开交,等皇帝要打仗的时候,他们都乐得搁置个人恩怨。还有,据说他们很喜欢品尝败军之将的肉味。”

“攻城器呢?”维林问。

班德斯一点头:“十台,比我们的更高更重,可以把麝牛那么大的巨石抛出三百多步。”

维林扫视了一圈,看看在座的将官对男爵的话有什么反应。马文伯爵神情僵硬,似乎生怕泄露出内心的想法,破坏了他费心保持的形象。领军将军艾尔·柯德林明显脸色苍白,上唇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正紧紧地抓着刚刚养好伤的胳膊。领军将军艾尔·特伦德则摩挲着下巴,眼神飘忽,似是陷入沉思——以维林的推测,他正在算计能否带着在乌恩提什劫掠的所有战利品逃走。只有布伦·安提什看起来不受影响,他正抱着胳膊,兴味索然地端详班德斯。

“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凯涅斯问男爵。

“索利斯兄弟说大军到了这儿。”班德斯伸出一根手指,在铺开的地图上点了点,此处位于玛贝里斯西南方二十英里之外,“那是十二天前的事情。”

“那么庞大的军队,一天走不了十五英里,”马文伯爵极为审慎地估计道,“在沙漠里行军就更慢了。”

“也许我们还有两周的时间。”领军将军艾尔·柯德林稍稍提高了音量,然后咳了两声,接着说,“足够了,大人。”

维林皱起眉头看着他:“足够做什么?”

“哎呀,当然是撤退了。”艾尔·柯德林环视四周,希望看到有人同意他的观点,“我知道没有足够的船只运载全部的军队,但军官要走还是很容易的,士兵可以前往乌恩提什……”

“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守城。”维林对他说。

“对抗两万人攻城?”艾尔·柯德林夸张地大笑一声,“兵力是我们的三倍多,更别提还是精兵。这简直是疯了……”

“艾尔·柯德林将军,我正式解除你的指挥权。”维林往大门的方向一点头,“请你出去。明早我将派人送你去港口,你可以乘船返回疆国。在此之前,请你留在营房,我不希望大人的胆怯之举动摇军心。”

艾尔·柯德林惊得往后一仰,结结巴巴地说:“这……这完全是毫无根据的侮辱。兵团的指挥权是国王给我的……”

“请你出去。”

这位大人怏怏地瞥了一眼在座的将官,发现众人只有两种表情——要么漠不关心,要么紧张不安,他只好走了出去。“谁要再建议我撤退,照此处理。”维林宣布,“相信大家都明白了。”

他没有理会众人异口同声的回答,继续查看地图。他再一次对这片地域的荒凉感到震惊,乌恩提什、尼莱什和玛贝里斯这三座大城市竟然都建在荒无人烟的沙漠边缘。全是沙地和矮树。弗伦提斯当时说过。我们登陆后连一棵树也没见过……“没有树。”

“什么?”班德斯男爵问。

维林没有回答,依然看着地图,血歌涌动,低声哼出了一个模糊的念头。当他望向城南三十英里处时,低吟汇成了合唱——那儿有一泓清池,周围是一丛棕榈树。“这是哪里?”他问凯涅斯。

“莱伦绿洲,兄弟,是南边商贸之路上唯一的大型水源。”

“也就是说,”马文伯爵接道,“阿尔比兰军队在向北进军的途中必然在此驻扎。”

“你是说在水里下毒吗,大人?”领军将军艾尔·特伦德问,“好主意。我们可以利用动物尸体……”

“我没打算做这种事。”维林回答道。他将心中所想的计划交给血歌咀嚼。风险非常大,代价也……“我们应该封锁全城,大人。”马文伯爵打破了沉默,维林这才发现有很长时间没说话了。“往南去的商队肯定会向敌人报告我们的兵力。”

“掐脖红的威胁解除后,已有几十人出城了。”维林说,“要是阿尔比兰军队的指挥官到现在还没有掌握我们的兵力和备战情况,那才出乎我意料呢。而且,示弱于敌,对我们大有好处。骄傲的敌人容易大意。”

他最后看了一眼地图,走回桌边。“班德斯男爵,很抱歉,您刚刚抵达不久,又要请您披挂上阵了,明早请您率领骑士听候调遣。”他又对凯涅斯说:“兄弟,破晓之时召集斥候队,我亲自带队。我不在期间,城内事务由你负责。尽可能挖深和拓宽城墙外的壕沟。”

“你打算带几百人伏击两万人?”马文伯爵难以置信,“你想得到什么结果?”

维林已经走到了门口:“斧子没开刃,只能算棍子。”

越往沙漠北边走,高耸的沙丘越是连绵起伏,直至天边,仿佛风暴肆虐过的海面忽然冻结,在无云的晴空下金光灿灿。阳光过于强烈,白天无法行军,他们只好昼伏夜出,依靠帐篷抵挡日晒。高温炙烤之下,骑士们怨声载道,战马也恼怒地嘶鸣顿足。

“吵死了,那帮家伙。”出发后的第二天,邓透斯抱怨道。

维林扫了一眼,只见几名骑士正吵吵闹闹地相互推搡,原来是玩骰子。旁边还有一名骑士正大声呵斥侍从,说是胸甲没有擦亮。他此时深有感触,骑士果然最不懂何为潜行,如有可能,他宁愿换一队宗会兄弟来。遗憾的是,眼下没有那么多兄弟,况且这次的任务他也需要骑兵。

“没关系,”他回答,“只要他们冲锋一次即可。”不过,我不敢说到时候有多少人生还。

“巡逻队呢?”弗伦提斯问,“要是阿尔比兰人不警戒侧翼,那也太蠢了。”

“距离城市还有这么远,我希望他们蠢到不派巡逻队。否则,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再多等一天。如果有巡逻队发现了我们,那就务必要他们闭嘴,果真如此,但愿我们能在夜幕降临之前遇到他们。”

又走了两夜,绿洲终于映入眼帘——它躺在滚烫的沙丘之中闪闪发亮。看到绿洲的大小,维林吃了一惊,他原以为这绿洲不过是池塘那么大,旁边围几棵棕榈树,而眼前是一片小湖,周围草木茂盛,湖水犹如镶嵌在绿宝石当中的蓝宝石,令人心醉神迷。

“没有阿尔比兰人的踪迹,兄弟。”弗伦提斯率领斥候队立在沙丘脚下,他们已经巡查过绿洲了。“看来正如你所说,我们抢先了一步。”

“商队呢?”维林问他。

“方圆数英里内什么也没有。”

“我们一路往北而来,没看到商人的影子,大人,”班德斯男爵说道,“战争影响贸易,往往如此。当然兵器生意除外。”

维林望向沙漠,四下搜寻,发现了西边两英里处有一座高耸如山岭的沙丘。“那边,”他伸手一指,“我们在西面的斜坡扎营,不准生火。还有,男爵,如果您的手下能保持安静,我将感激不尽。”

“我尽力吧,大人。可他们不是乡巴佬,你知道的。不听话也不能跟对付你的手下一样抽鞭子。”

“也许您该试试,大人,”邓透斯建议,“提醒一下他们,他们的血跟我们乡巴佬的是一种颜色。”

“等阿尔比兰人来了,他们多的是血要流,兄弟。”班德斯回敬道,他原本就涨红的脸颊憋成了猪肝色。

“够了,”维林制止了他们,“邓透斯兄弟,你带弗伦提斯兄弟去。能带多少水就取多少,尽量少留痕迹。最好让敌人以为这几周只有香料商队路过。”

两天过后,帝国军队出现了。最初是有一道风沙从南边地平线上升起,直冲天际。维林、弗伦提斯和邓透斯趴在一座沙丘的顶上,看着他们向绿洲行进。打头阵的是骑兵,一小队人马领着并排骑行的两条长队。维林数了一下,有四个长枪兵团,还有同等数量的弓骑兵。他们军纪严明,执行起命令来不折不扣,从扎营的速度可见其效率之高——抵达不到一个钟头,他们已在棕榈树丛中搭好帐篷,生火做饭,而且军帐一座挨着一座,排列得整整齐齐。他借来弗伦提斯的小望远镜,在人群中辨认出了将官和军士,因为他们在安排打桩的时候有一副不怒自威的派头。确实是老兵,他心想,只恨出发前来不及与谢琳道别。尽管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的目光已柔软了许多,可维林依然有很多的话想要说。

他举着小望远镜从绿洲的方向挪开,看到南边又起了一道风沙,只见炎热的沙漠上出现了一大片蠕动的黑影,正是阿尔比兰步兵,在望远镜中分外清晰。

一个钟头过后,阿尔比兰步兵也开进绿洲扎营。索利斯宗师的判断还是保守了些——实际上有十二个兵团的步兵,整支阿尔比兰军队达到了三万人以上。维林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领军将军艾尔·柯德林的建议到底是对是错?

“看见那边了吗?”弗伦提斯伸手一指,维林抬眼望去,“是战争大臣?”

维林又举起望远镜,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到绿洲北边有一座大帐。一队士兵正在竖起一根高高的旗杆,旌旗鲜红夺目,绣有两把交叉的漆黑军刀。有个身披金色斗篷的高个子男人正在旁边督察,其人面似乌木,发色灰白如胡椒。奈力森·奈斯特·海弗伦,帝国守卫军第十步兵大队的将军。他是来兑现承诺的。

维林看到将军转身向一个明显跛足的壮汉鞠躬。此人披挂的盔甲陈旧却耐用,腰间挂一把骑兵军刀。他的皮肤是北方人特有的橄榄色,头发全剃光了。他听海弗伦说了一会儿——将军似乎在汇报什么情况——然后一摆手打断对方,头也不回地跛着脚走进帐篷。

“不,跛脚的男人才是战争大臣。”维林说。他注意到海弗伦的双肩松垮下来,似有疲惫之意,继而又挺起胸膛,转身走开了。他断定将军受到了羞辱。战争大臣不理会你,是因为你们失去了希望。你究竟提出了什么建议呢?增加巡逻队和卫兵吗?不要对诡计多端的希望杀手掉以轻心吗?可战争大臣不予理会?自从出城以来,维林终于感觉到了一丝轻松。

暮色刚刚降临,他看到了攻城器。他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唯愿班德斯夸大了索利斯的报告,然而此时此刻,他知道男爵说的全是实话。疆国禁卫军也有攻城器、投石机和石弩,可以向城墙发射巨石和火球,甚至越过城墙进行攻击,但即便是全疆国最大、制作最精良的攻城武器,与即将兵临尼莱什的庞然大物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暮色中,在一大群公牛的拖拽下,巨型攻城器迟缓地向前移动,沉重的吊臂晃个不停。

护送攻城器的军队约有三千人,从他们松散的队形、混杂的装束判断,显然是班德斯提到过的部落蛮子。他们衣着各异,有色泽艳丽的青羽红绸头饰,有不带任何装饰的纯黑或纯蓝的罩袍。他们的兵器和护甲也各不相同。维林看到有些人身披胸甲和锁子甲,但大多数人身无铠甲,只拿着一块圆形木盾,上面所绘的纹章着实令人费解。他们主要使用的武器是带有齿状铁刃的长矛,以及狼牙棒、钉头锤,腰间还挂有匕首和短剑。

此时,在公牛的拖拽下,攻城器缓缓行至绿洲南边,赶牛人打算把牛群引到水边,部落蛮子则在高大的攻城器四周扎营。

“我们要在蛮子当中杀出一条血路才行,兄弟。”邓透斯说。

“如果计划顺利,我们就不必费这么大力气了。”维林把望远镜递还给弗伦提斯,“备马。月上中天我们就行动。”

对于唾沫星完全不适合做驮马这件事,维林一点儿也不吃惊。当他打算把包裹搁到马背上时,这匹野马的火爆脾气上来了,它猛地一转身,蹄子重重跺在地上,也不管会不会踩到维林的脚。维林花费了好几分钟宝贵的时间,软硬兼施,给了糖果,唾沫星这才罢休,任由包裹放在身上。此时,明亮的新月已经高悬头顶。

“真搞不懂你为啥还留着这头畜生,兄弟。”邓透斯说话的声音含混不清,棉布头巾遮住了口鼻。

“它是战士,”维林回答,“挨它踹也值了。”他扫视一圈整装待发的斥候队,人人身穿白色棉布长袍,这是典型的商队打扮,商人们时常带着香料以及各种珍贵的货物穿过沙漠,前往北方港口。每匹马都驮着包袱,里面是用来盛装香料的红色陶罐,不过今晚装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维林知道,这种把戏瞒不过有眼力的人,他们的驮马个头太高大,商人打扮也有诸多细节不够完美,更别提藏在衣服里的兵器前凸后翘,足以令人生疑。不过,他们只用在黑暗中、在几个关键时刻令对方相信即可。他希望这样的准备是足够的。

维林往北方看了一眼,那儿有一条商队踩出的蜿蜒小径,穿过沙丘,直达绿洲。沙漠在月光的照耀下呈现出古怪的景象,沙子染上了一层银色。夜凉如水,沙漠恍若雪地,令他又一次想起了那个几乎遗忘的梦境,勒苏丝·希尔·霖无情的嘲笑,躺在雪地里渐渐冰冷的尸体……“兄弟?”弗伦提斯打断了他的思绪。

维林摇摇头,驱散脑海中的画面,然后高声向斥候队训话:“诸位都知道,我们今夜所承担的任务是极为重要的。一旦实现目标,立刻向尼莱什城撤军,千万别回头。他们必定像饿狼一样紧追不舍,所以务必快马加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停留。”

他面向北边,一扯唾沫星的缰绳:“走吧,你这没用的畜生。”

他们点亮火把,稳步靠近绿洲,遇到守在南边的部落蛮子,便用背熟的阿尔比兰语打起了招呼。这帮人身材高瘦,蓄着尖尖的胡须,皮肤酷似抛光的红木。他们身披红衫,戴着松松垮垮的象牙面甲,人人手持一根锯齿长矛,维林早先在侦察营地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面对这群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他们显然有所怀疑,但也没有过度警惕,并未因此爆发骚动,维林不由松了口气。当他们靠近营地时,有五个蛮子走过来拦住去路,长矛平举,不过看样子也只是履行公事。

“Ni-rehl  ahn!”邓透斯向部落蛮子们打招呼。他听懂阿尔比兰语的水平仅次于凯涅斯,但说得并不是非常流利。尽管从尼莱什城出发前,凯涅斯对他进行了一段时间特训,却也不大可能瞒过帝国北方的本地人。幸运的是,部落蛮子们来自南方,或许不比他们更熟悉此地的方言。

有个部落蛮子满脸困惑地摇摇头,用他们的语言说了句什么,但他的同伴只是耸了耸肩。

“Unterah,”邓透斯说出了代表商人的词儿,然后拍拍胸脯,指了指他们的临时商队,“Onterish。”这是香料的意思。

刚才说话的那个部落蛮子从邓透斯身边走过去,仔仔细细地打量他们。他走到维林旁边,毫不理会对方满脸堆笑向他点头致意,只是久久地盯着唾沫星。看到这匹野马的腿部和侧腹布满伤疤,他不由眯起了眼睛。

有个部落蛮子突然大喊一声,维林面前的家伙迅速后退,双手紧握长矛,身子一沉,摆出战斗姿态。维林举起双手示好,然后指了指西边。那部落蛮子紧张地回头瞟了一眼,顿时惊呆了:沙漠中出现了无数火把,星星点点大约有三百团火光在黑暗中闪耀,随之而来的还有愈来愈近的雷鸣,号角声刺破夜空,无疑是骑兵正在全速冲锋。

部落蛮子立即扭头望向同伴,正要张嘴下令,维林的飞刀插进了他的后脑勺。斥候队纷纷拿出兵器,弓弦噼啪,飞刀呼啸,转眼间就解决了余下的哨兵。

“熄掉火把!快去攻城器那里!”维林一边大喊,一边拉着唾沫星跑起来。

当他们冲向营地时,战斗已然打响。班德斯男爵率领的骑士先是如电闪雷鸣般杀入来不及列阵的部落蛮子当中,接着响起了熟悉的人喊马嘶和金铁交鸣。散落在各处的部落蛮子拿起武器,匆匆参战,他们的战嚎和尖利刺耳的号角声响彻半空。维林率队冲进营地时,大多数蛮子已卷入混战,留在营地的人甫一抵抗,随即纷纷倒地。

攻城器几乎无人守卫,只有少量负责维护的工匠。他们大多已到中年,身穿皮衣,除了几把做木工活儿的器具,可谓手无寸铁。令维林深为遗憾的是,他们没有明智地转身逃跑。他先杀了一个挥着棒子打过来的工匠,又砍断了另一人的手。

“走吧!”他命令那人,然后收剑回鞘,解开唾沫星背上的袋子。那人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抬头看着他,很快因为失血过多而瘫倒在沙地上。维林骂了一句什么,不理那人,从袋子里取出陶罐,一个接一个地扔向距离最近的攻城器。罐子砸在结实的木头架子上,当即碎裂开来,黏稠的液体泼洒得到处都是。维林很快扔光了一个袋子,又打开一袋,取出罐子扔向第二台攻城器,弗伦提斯已经往上面撒了不少液体,脸上挂着坏笑。

“我们要搞出的动静可不小啊,兄弟。”

“那是当然。”他清空了第二袋,又去检查其他人的进展,发现全部十台攻城器上满是罐子的碎片。“好,这就够了!”他喊道,“点火!”

他们往后退了约二十余码,维林顺手把受伤的工匠也拖了出来,不想任他被活活烧死。邓透斯和弗伦提斯取下弓,点燃箭头,射向攻城器。火箭甫一触及灯油,立刻将其引燃,营地当中迅速燃起了十团大火。不到一会儿,火焰便吞没了高大的攻城器,绳索和裹布纷纷断裂,攻城器的巨大吊臂犹如在森林大火中翻滚的松树。

火焰照亮了营地西边杀声震天的战场,班德斯男爵正召集骑士回撤,然而杀红了眼的部落蛮子根本没心思放他们走。维林看到几个骑士接二连三地被拉翻下马,徒劳地想要挣脱开,最终被长矛刺死。

维林翻身跨上唾沫星,抽出长剑。“回城!”他向斥候队下令。

“那你呢,兄弟?”弗伦提斯问。

维林往那边的战场点点头:“男爵需要帮忙。我随后就来。”

“我也——”

他盯着弗伦提斯,那眼神不容争辩:“带队回去,兄弟。”

弗伦提斯一肚子埋怨,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只是点点头:“如果你两天内还没回……”

“那我就回不来了,你要听从凯涅斯兄弟指挥。”维林一踢唾沫星,纵马飞驰,冲向战场,他感到胯下的野马充满了战斗的渴望。他绕到人群边缘,挥剑砍倒了几个粗心大意的部落蛮子,等他们涌过来的时候,他旋即策马离开,接着又杀个回马枪,如此反反复复,目的是引开敌人的注意,给骑士们以喘息之机。“Eruhin  Mahktar!”维林不断地大喊,希望他们听得懂这个词的意思,“我是Eruhin  Mahktar!来杀我啊!”

显然有些部落蛮子听懂了,因为他们恶狠狠地追了过来,长矛和手斧破空而至,偶尔颇有准头,令人心惊胆战。其中一人跟在维林后头猛追,奔跑速度极为恐怖,他手持战棍,正要跳上唾沫星的背时,一支箭射穿了他的身体,此人当即滚倒沙地上。

“我们不可久留,兄弟!”邓透斯喊道,他策马驰过维林身边时又搭弓放了一箭,不远处的一个部落蛮子应声栽倒。

“我不是已经命令你回城了吗?”维林喊道。

“没,你只是命令弗伦提斯回城。”邓透斯又射了一箭,侧身躲过一根长矛,“我们真的该走了!”

维林扫视人群,只见一个浑身血污的高大身影策马离开了战场——男爵坚守到了最后。他指指西边,两人转身疾驰,快马加鞭。攻城器依然熊熊燃烧,在沙地里投下长长的影子,等他们消失在沙漠远方,影子也渐渐地消退了。

他们彻夜骑马,一路西行,见到太阳升起,又调转马头往北而去。等马儿因为耐不住高温而步履蹒跚,他们才下马步行。他们卸下了马鞍上的多余负重,扔掉盔甲,只保留武器和水壶。

“没瞧见他们。”邓透斯伸手遮挡阳光,观察着南边的地平线,“至少现在还没追来。”

“他们会来的。”维林肯定地说。他拿出一个水壶递到唾沫星嘴边,这畜生一口咬住,几下就把里头的水灌进了喉咙。维林不知道这匹野马在高温下还能坚持多久,对于出生在北方的动物来说,沙漠是极其严酷的环境——唾沫星吐出了白沫,那双往常明亮而多疑的眼睛此时也疲惫地眨巴着,这模样足以为证。

“有可能他们追着男爵去了。”邓透斯接着说,“那边能追到的人更多。”

“我觉得昨晚我们运气都用完了,你说呢?”维林等唾沫星喝完水,又牵起缰绳,“我们接着赶路。如果我们都不能在高温下骑马,那他们也做不到。”

暮色降临的时候,他们终于看见了,虽然距离太远,看不大清楚,但确定无疑。

“大概有十五英里吧?”邓透斯望着那片沙尘。

“十英里左右。”维林翻身上马,唾沫星烦躁地打了个响鼻,疲态尽显,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看来他们真能在高温下骑马。”

因为担心累垮了坐骑,他们策马小跑了大半夜,不断地望向南边,却只能看到沙漠和满天繁星,但他们心里清楚,对方正一英里一英里地接近。

天亮时,北海岸已在眼前,沙漠变成了灌木丛,往东六英里,尼莱什城的白墙在晨光中闪耀。

“兄弟。”邓透斯轻声说。

维林转头望向南边,沙尘更大了一些,底下的骑手们清晰可见。他俯身拍拍唾沫星的脖子,在它耳边轻声说:“对不起。”然后他坐正了,猛地一夹野马的肚子,飞驰起来。他原以为唾沫星已经没多大力气了,可眼下的情形又给了他些许宽慰——野马打着响鼻摇头晃脑,恼怒之中夹杂着兴奋。唾沫星踩着沙地,四蹄如飞,很快甩开了邓透斯及其疲惫不堪的坐骑,以至于跑了四英里之后,他只好拉紧了缰绳,伫立在一座小山坡上,俯瞰城墙前面的平原。城门已开,一队骑手正在进城,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看来男爵回去了。”等到邓透斯赶上来,维林说道。

“挺好,有人能回去。”邓透斯倒举水壶,浇得满头满脸都是水。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近了,只在一英里开外。他说得对,他们俩回不去了。

“给,”维林说着准备下马,“我的马跑得快。他们要的人是我。”

“少他妈说蠢话,兄弟。”邓透斯疲惫地说。他从马鞍上取下弓,搭上箭,调转马头,面对接近的骑兵。维林知道劝不住他。

“我很抱歉,兄弟。”他愧疚地说,“这是场愚蠢的战争,我……”

邓透斯完全没听他说话,只是看着南边,困惑地皱起眉头:“我还不知道他们这里也有。那家伙真大啊,不是吗?”

维林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觉得血歌汹涌澎湃地奏起熟悉的调子——他看到了一头巨大的灰狼正蹲坐在不远处,那双碧绿的眸子冷冷地看着他。维林记得很清楚,头一次在尤里希见到它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双眼睛。“你能看到它?”他问。

“当然了,这还能看不到?”

血歌狂暴地唱响,那是尖利刺耳的警告。“邓透斯,快骑回城。”

“我哪儿都不去……”

“要发生大事了!听我的话,快走!”

邓透斯本打算争执下去,可他的目光被别的东西吸引了——南边地平线上升起了一大团黑云,从沙漠到天空足有一英里高,遮天蔽日,往尼莱什城的方向翻滚而来,不断地吞噬所经过的沙丘。

一支箭重重地射在距离他们几英尺之遥的沙地上。维林转头一看,追兵只在五十码开外,至少有一百人,一边策马飞奔一边搭弓射箭,急于赶在沙暴吞没他们之前结束这次追击。

“走!”维林喊道,一把抓住邓透斯的缰绳,猛踢马腹,拉着他一同飞驰起来。他们越过山坡,冲向城门,箭矢如雨般纷纷落下。他们骑了不到三分之一路程,沙暴已然袭来,狂风裹挟的沙子犹如绵密的针尖,刺进他们的脸颊和眼睛。邓透斯的坐骑发狂地抬起前蹄,缰绳脱出了维林的掌握,那一人一马顿时消失在飞旋的红雾里。他想要开口大喊,沙子立即灌进嘴里,呛得他无法出声。他只能尽量捂住脸颊,贴在马背上纹丝不动,任由唾沫星在沙暴之中胡乱穿行。

他绝望地求助于血歌,尽力地安抚它,控制它,引导它唱出歌声。最初只有错乱且刺耳的尖啸,以及看到灰狼时迸发的警告,但等他表达出意愿之后,狂放的血歌逐渐平静,翻江倒海的脑子里,清晰地出现了几个调子。邓透斯!他呼喊道,拼命把歌声传到沙暴之中。找到他!

歌声又变了,调子愈来愈复杂,乐曲愈来愈悠扬,令人心如止水,然而其中还夹杂着一种怪异无比、深不可测的调子。他恍然大悟。这不是我的歌声!这不是人类的歌声!

是谁?他唱道。你是谁?

那支歌声再次变化,乐曲消失无踪,只有一声声急不可耐的嚎叫回荡在脑海。

求你了!他恳求道。我的兄弟……

狼嚎在他脑海里变成了尖啸,强劲得令他头晕目眩,差点翻下马鞍。唾沫星昂首嘶鸣,惊慌地抬起前蹄,他赶紧坐直身体,却感到鼻子里涌出了鲜血。不!他拼尽全部的力气用歌声吼道。我不要你的帮助!

风暴忽然静止,打在脸颊的沙雨化作一阵微风,卷到半空中的狂沙飘然落地,那声音如同千万人絮絮耳语。维林的目光穿透逐渐消散的迷雾,看到一人一马的背影立在十码之外。是邓透斯,从绑在背上的剑就能认出来。维林顿时长出一口气,策马奔去,伸手去抓兄弟的肩膀。

“别耽搁时间了,兄弟……”

邓透斯身子一歪,从马鞍上重重摔落在地。他两眼圆睁,脸色依然那么苍白,致命的箭矢插在他的胸口,箭镞浸满了鲜血。

后来听大家说,当沙暴散去,他就坐在鞍上一动不动,如同阿姆·林的石雕。听到城墙上哨兵的高声喊叫,凯涅斯疯狂地下令重开城门。阿尔比兰追兵原本在沙暴中四散而开,此刻很快回过了神,迅速围向呆坐不动的希望杀手。有名骑手兴奋地冲到二十码之内,咬牙切齿地贴着马脖子张弓搭箭。布伦·安提什跃上守卫室的城垛,一箭射穿了骑手的胸膛,随即命令弓手放箭。一千支箭矢从城墙上飞跃而出,黑雨般向阿尔比兰人倾泻。仅仅一次齐射,就有将近一百名骑手倒下。

维林对此却一无所知。他眼里只有邓透斯那张肌肉松弛、面无表情的脸庞,还有染血的箭头,闪着钢铁的寒光。城墙上有人在喊他,可他什么也听不见。凯涅斯和巴库斯冲出城门,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却又震惊地站住了。维林听不见他们的哀号和疑问,眼里只有邓透斯和那根箭矢……“维林。”

他只听见了这个声音。谢琳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腕,此时他仍然紧抓缰绳,以至于指节泛白。“维林,别这样。”

维林一低头,出神地看着她满怀同情的模样,那熟悉的疼痛驱散了胸中的麻木,他感到了一种急切的渴望,还有不可抚平的羞愧。“我是杀手。”他一字一顿,冰冷且无可置疑。

“不……”

“我是杀手。”维林轻轻地拉开她的手,一踢马腹,驾着唾沫星走进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