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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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稻带着几分闷醉,幽灵似的在屋后田野里转。白天在黄心庙的那点好情绪又没了。他回到了这块熟悉的土地上,又似乎回到了他当社长的年代。
他的一生墨一样泼在这块土地上,生死相依啊!
拥有了土地的农民,刚刚理顺了自耕自种自收的犁耙,踊跃地向国家交公粮,斗满仓盈过上顺心的日子,巴望着日益富裕起来。勤劳的人们在田里洒着汗水,懒惰的人则谋思着把共产党无偿分给他的土地变成不用力气耕种就可以换成钱的把戏。穷富的差异在短短的两年之内在原来都是穷人的人群中初露端倪了。世上永远都存在着不想种田而想利用田发财过舒服日子的人。
互助组互助了一年多,希望得到帮助的人比热心助人的人多。这是一个永远难以平衡的现实。勤劳是人的品质,懒惰却是人的天性。天性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品质却靠修身而得。也许是为了教化民众,为了改造人的天性,有些智者想出了一些办法。从中国的桃花源和大同世界到欧文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以及乌托邦的实践,由列宁、斯大林的集体农庄到毛泽东的合作化人民公社运动,这都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畅想和具体实践,希望把人的天性的弱点埋葬在土地下面,让人的优秀品质在土地上繁殖,把土地与人的依存关系割开,通过移植来改变情的基因。殊不知,这样的结果是适得其反,恰好为惰性营造了一张温床。
中国人把苏联老大哥的集体农庄移植过来,不叫集体农庄而叫“社”。苏联人以胜利者的姿态向当时还十分贫穷的中国人倾销他们的花布和大摆裙,向不穿花布的中国男人和裹得严严实实的中国女人挑战,同时也向中国倾销他们的思想和经营土地的方式,大大地冲击了中国数千年的传统。初级社取消了,进入高级社。人入了“社”,田也入了“社”,耕牛农具也入了“社”,“社”成了大家,这个“大家”无论姓田还是姓杨,一齐都姓“社”。农民成了真正的种田人,而不是田的主人了。主任是田稻。他的全称是“铜钱沙农业生产合作社社主任”,简称“社长”,也就是中国人惯称的“一家之长”,带有中国色彩。他成为铜钱沙这块土地的主宰者。他父亲梦寐以求的事,很快在他手中变成现实,只是土地和一切不归他私人所有。不是他自己的,是社的,是公家的,包括他人也是公家的。只有在家里的时候,他才属于妻子和儿子,才是丈夫和父亲。“社”的生活方式几乎占领了一切阵地,私有的天地大抵只剩下床那么大了。
田稻的社长当得很好,他一心为公,一心为这方土地,为这方百姓。
田稻掌握了这块土地,就要改变她像丈夫改变妻子一样,不仅要使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且还要让她生下自己的孩子。他爱她,力图使她成为自己。女人如果爱一个男人,她会甘心奉献一切,从而吞下一个男人。
世界上,被消灭的是男人,征服者是女人。她们只让男人保留了一个虚有的姓氏,只有女人才是人类的本源。男人只不过是一粒种子而已,女人则是永恒的土地。一块田,今年可以种芝麻,你叫她芝麻田;明年种了黄豆,则叫黄豆田;后年种上高粱,又叫高粱地了。庄稼种了又割了,留下的只是种子,田则是永恒不动的。她孕育生产着一个个不同形态的生命个体。收获过后田依然是田。
田也有自己的名字。她只不过是最小最小的地名。
刚刚颁发给农民的土地证书,户主和田名座向亩数的墨迹清新,豆腐块大的方印依然鲜红,白纸还只有一两个叠折的痕迹,比起那旧朝代的地契来,芳香得多。那些被土改烈火焚烧的地契,发黄,发脆,有的甚至已保留了几百年。土地只有买卖过户时才换契约,朝代,帝王的更换也不曾更换她,她是属于家族的。虽然黄巢和后来的天王洪秀全提倡过均田,但因未均成,他就完蛋了。只有共产党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到了别人几千年也做不到的事。
土地作为私产的标志是她的名称,也就是田名。一个人被生出来,就得给他(她)命名,借以区别他人。一块地被开垦抑或是未被开垦也有她的名字。人名是人类开化之初就有了的,地名几乎与人名同时起源。人死了,他的名字随他而去,除了那些英杰帝王和文人才子之外,绝大多数是留不下来的。地却不死,永远流传,即使地名更来改去,依然是她,天塌地陷毕竟不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