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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

书籍名:《中国的儒学统治》    作者:刘绪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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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中国几乎历朝都出现过文字狱。陈登原依据可考的史料指出,文字狱与历代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密切相关。〔18〕下面让我们看看明、清两代的情况。

如上所述,明太祖生性多疑,他特别忌讳自己在起兵反元之前曾出家做过和尚的历史。由于害怕因此而遭到出身儒生的大臣们的蔑视,他曾诬陷一个大臣在上疏中影射自己不光彩的过去而杀了此人。

除此之外,他甚至认为《孟子》中有过多的民本思想,加以修订,删去其中的85句。像以往的朝代一样,他也禁止私人研究天文学。1376年,他下诏命令所有吏民将前代术数之书悉数上交,一并焚毁。暗藏、私用者斩。

尽管如此,但与他的儿子永乐皇帝成祖相比,乃是小巫见大巫。这位永乐皇帝不仅禁止一般的反儒学著述,而且还禁止不符合程、朱等宋儒学说的著述。陈鼎有记载如下:

太祖高皇帝即位之初,……一宗朱氏之学。……成祖……益张而大之。命儒臣辑《五经四书大全》及《性理全书》〔19〕,颁布天下。

饶州儒士朱季友,诣阙上书专诋周、程、张、朱之说。上览而怒曰:“此儒之贼也。”命有司声罪杖遣,悉焚其所书,曰:“毋误后人。”

于是邪说屏息迨今二百余年。〔20〕

明朝以文字狱著称。可是最彻底、最广泛的文字狱则出现于清代的上半叶,尤其是乾隆朝。

由于清入关取代明朝很得益于一批政治上失意的儒生的协作,清初三位皇帝,由皇太极至康熙,作了许多努力以笼络儒生阶层。当他们日益站稳脚跟后,便开始改变自己的策略。于是,顺治末康熙初,便出现了庄廷一案。一个卸任的汉族知县控告他私自编印具有反清言论的明史。此案共处决221人,其中包括70位涉嫌的学者。书商和刻印者以及涉嫌者的妻子儿女也遭到株连。

此案才过4年,又有沈天甫案,长江南北名士俱被卷入,但仅有4人被处决。此后45年没有出现大规模案件。接着便是方孝标和戴名世案,死者戮尸,生者处决、下狱、流放,方、戴两族尽遭株连。

所有这些案子,都与侮慢清廷有关。清统治者认为,是非儒家书籍将这些知识分子引向了歧途。于是,又过了两年,便发生了以下事件:

康熙五十三年,谕礼部曰:“朕维治天下以人心风俗为本,欲正人心,厚风俗,必崇尚经学,而严绝非圣之书,此不易之理也。近见坊间多卖小说淫词,荒唐俚鄙,殊非正理,不但诱惑愚民,即缙绅士子,未免游目而蛊心焉。所关于风俗者非细,应即通行严禁。……”旋九卿议奏:“凡坊肆一应小说淫词,严查绝禁,着将版片书籍,一并尽令销毁,违者治罪。印刻者杖流,市卖者杖徙。”〔21〕

康熙时期,满族在中国的统治逐渐达于极盛,而文字狱也随之日益严酷而彻底。到雍正在位12年间,反清与非圣的案件不断发生。例如,雍正4年,由于他臆断两位主考官写作反叛文章,侮辱讽刺皇上而加以杀害。为方便计,对其他案例,让我们援引傅路德(L.  C.  Goodrich)的研究加以说明。

诗人钱名世仅写了一篇韵文,颂扬年羹尧平藏之功,并主张在康熙所立平藏碑后为年立碑,于是被革职,并迫使他将“名教罪人”匾额悬挂于正门之上,加以凌辱;更有甚者,雍正还要求所有参加科举考试得中的吏民写作诗文讽刺攻击他,使他痛苦至极,感到生不如死。

另外还有一些气量狭窄的例子。《东华录》中的三个例子表明,雍正对于那些对他自己和皇室表示真实的或假想的不敬的作家和诗人,很有些神经质。他对他们和他们的家族愤怒至极。不过,尽管这些人的著述遭到了检查,但没有说明对这些著述如何处理。据推测,大概是被销毁了,因为在现今文献目录中找不到……那些著述的名称。〔22〕

吕留良案是雍正年间的最大案件。吕留良死于康熙年间,可他的著述被发现具有反满的、叛逆的思想。其结果,对于他的族人、弟子和倾慕者,残酷的处罚接踵而至,其中死者被戮尸,所有子孙不是被逐,就是为奴。所有散布于民间的吕留良著述被勒令一年内予以彻底地焚毁。

雍正之子乾隆,完成了清王朝规模最大、程度最深入的文字狱。在他统治期间,这类案件不胜枚举。萧一山在他的《清代通史》中,叙述了他认为比较重要的15件。〔23〕傅路德在中国对此课题进行了两年研究后,写出了名为《乾隆时期文字狱》的专著,其中,他依照时间顺序列举了最重要的四件大案:

1741—1742  谢济世案

1755  胡中藻案

1768  齐召南齐周华案

1769  钱谦益案〔24〕

在此,让我们简要地谈谈其中两案。显而易见,谢济世案与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关系密切。早在雍正年间,他因所注《大学》非议程、朱,充军西陲。然而在流放的9年中,他仍孜孜不倦地著书立说,已完成了对儒家其余经典的注疏。假使他的注疏声望日高,超过朱熹,那么通过科举制度爬到社会上层的儒生阶层的声望,就会由于他们所学程朱之学的地位相对下降而减弱。1735年由于大赦,谢济世得以返回原籍,并连续两次入官,后一次是在湖南。那时,他的著述声望日隆。当乾隆从其他儒生获悉此情况后,断然下旨:

伊(湖广总督孙嘉淦)到任后,将谢济世所注经书中显与程、朱违悖、抵牾或标榜他人之处,令其查明具奏,即行销毁,毋得存留。〔25〕

这位总督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乾隆在他的奏折上朱批“所办甚妥,止可如此而已。”

上列第四案——钱谦益案表明了文字狱的加剧。1769年,乾隆下令在帝国之内,对认定为钱谦益著述的每一页和刻板,进行一次全面而细致地搜查。以下为诏书的一部分。

钱谦益业已身死骨朽,姑免追究。但此等书籍,悖理犯义,岂可听其流传,必当早为销毁。著各该督抚等将《初学》、《有学》二集所属书肆及藏书之家,谕令缴出,汇齐送京。至于村塾乡愚僻处山陬、荒谷者,并著广为出示,明切晓谕,定限二年之内,俾令尽行缴出,毋使稍有存留。钱谦益籍隶江南,其书板必当尚存,且别省或有翻刻、印售者,俱著该督抚等即将全板尽数查出,一并送京,勿令留遗片简。朕此旨实为世道人心起见,……特此通谕中外知之。〔26〕

所有这些案件,尤其是钱谦益案,不过是为乾隆范围最全面的一次文字狱铺平了道路。

由于违禁书籍屡禁不止,乾隆认为一定还有很多未被查出。所以他决定收集中国现存的所有书籍,以便消灭其中全部反清、非儒的著述,并从有利于统治阶级特别是皇族的既得利益出发,修订其余的书籍。为达此目的,他于1772年即他登基的第37年,设立《四库全书》馆。经两年努力,1774年,乾隆宣称运抵京师的书籍已逾万册。这些书籍均交付《四库全书》馆进行全面审查,以便及时发现并焚毁那些有危害的著述。另一方面,他诏令地方官府说:

……该督抚等接奉前旨,自应将可备采择之书开单送馆。其或字义触碍者,亦当分别查出,奏明或封固进呈,请旨销毁。或在外焚弃,将书名奏闻,方为实力办理。乃各省进到书籍,不下万余种〔27〕,并不见奏及稍有忌讳之书,岂有裒集如许遗书,竟无一违碍字迹之理?况明季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同,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

……其各省缴到之书,督抚等或见其书有忌讳者,撤留不解,亦未可知。设或竟未交一关碍之书,则恐其仍系匿而不献者,传谕该督抚等于已缴藏书之家,再令诚妥之员前往,明白传谕:“如有不应存留之书,即速交出,与收藏之人并无关碍。……”若此次传谕之后,复有隐讳存留,则是有心藏匿伪妄之书,日后别经发觉,其罪转不能逭,承办之督抚亦难辞其咎。〔28〕

颁布以上诏令两年后,即1776年,乾隆降旨褒奖江西巡抚海成,因其一省便收缴禁书8000多册,运送至京。可想而知,全国收缴并送抵京师的书该有多少!1777年,湖广总督上皇帝疏中为我们提供了关于收缴禁书方法的信息。该疏云:

只要我们命令地方官、教官和其他可资信赖的代理人去指示地保挨家挨户地查寻,也许就可以做到无所遗漏。可是,如果有的家庭没有能识字的人,或者仅有妇女,那就很难发现我们所寻求的书籍。所以我就委派一些待缺的教职人员,让他们到自己的家乡去,以亲友身份,到涉嫌者家中去查找。这样就简化了搜查过程。作为鼓励的手段,谁查获的禁书多,就把他的名字列在补缺名单的前面;反之,则列在后面。所以,他们在搜查过程中,相互竞争,十分卖力。我还严令官方代理人和府县官员付钱给藏书之家。为了进行全面的搜查,像与教职人员合作那样,我还号召太学生和乡绅们与官府合作。〔29〕

即便如此彻底的搜查,仍不能使乾隆满意。第2年,他降旨敦促:

虽然已有大量应予谴责的书籍呈送前来,我想这并不就是全部,必然还有一些留在穷乡僻壤的非常贫穷的人家,那里的居民没有机会听到我的谕令。〔30〕

此一提示自然加强了搜查。这里我们应当回忆一下:当各地官吏像我们以上描述的那样搜查禁书时,《四库全书》馆聘有359名博学的儒生奉乾隆旨意审查所有运抵京师的书籍。1780年,《四库全书》馆编制了第一批禁书书目以供乾隆裁决。其他书目随后也编制完成。〔31〕人们发现了大概是1780年和1782年的两个布告,是给江苏、安徽两省居民看的。布告宣称:书目已在各地印出,并发给地方行政长官;所有城镇与乡村居民应交出书目中所列的书籍。为预防书目可能有遗漏,官吏们附言曰:“要是有人持有书目未列的蛊惑人心之书,也应上交。”

虽然1778年乾隆宣布1780年为搜查的最后期限,但是到1778年5月,乾隆又降谕曰:

今据陈用敷奏,伊到任后,各属呈缴各书,已有三十余种。安徽尚非大省,应禁之书,历年犹未能收缴净尽,江苏、江西、浙江省份较大,素称人文之薮,民间书籍繁多,何以近年总未据该抚等续行查缴?岂该三省于应缴之书,业已搜查净尽?抑该督抚于此等事件,视为无关紧要,竟不饬属认真查办耶?著传谕书麟、闵鹗元、何裕城、琅玕等,各严所属,细心查察。如应禁各书,该省尚有留存之本,即行解京销燬,务宜实力查办,俾搜查净尽,毋得久而生懈,视为具文!〔32〕

此后,浙江巡抚曾上奏皇帝,说他正命令属员发布强有力的告示,并领导所属地方官员,进行真心实意的有效搜查;还派少数精干官员不动声色地到书肆中搜购书籍;等等。总之他将使搜查工作进行得如此彻底,以便所有应搜剿之书无一遗漏。〔33〕

这次文字狱持续到1799年乾隆死亡、第二部《四库全书》告成之时。

如上所述,文字狱全过程的发展,就像滚雪球一般。随着追查禁书活动的进展,乾隆自己、他的大臣和地方官吏一再提出一些新想法;只要这些新想法有一定价值,就立即传谕各省巡抚和各地总督在整个帝国付诸实施。

其结果,大量书籍遭到焚毁;焚毁数量究竟有多少,几难确定。根据当时发现的有关书目和其他参考资料,傅路德得出下列统计。他认为,这些统计数字如果有误,就是有所漏列。

全部禁毁的书籍  2320种

部分禁毁的书籍  342种

仅删除少数悖逆

 字句的书籍   3种

合计       2665种〔34〕

尽管此表不完整,但所列书籍数目已使我们了解到,乾隆与儒生是如何沆瀣一气,打着维护名教,匡正人心的幌子,摧残中国文献的。那部乾隆自诩为包括天下所有书籍的《四库全书》,也只收书3457种(另有存目书籍6766种),而焚毁或部分焚毁等书籍竟达2665种,思之令人发指!

关于焚毁书籍的种类,傅路德作了如下记载:

各种书籍无一幸免:短篇故事、传奇、戏剧、诗歌、词赋、小品文、类书、经典注疏,同样还有历史资料、传记、战争和海防著作、地理论著、舆地志、编年史集和科举试卷等。甚至包括略经《四库全书》编辑们批评的书籍。〔35〕

如上所述,即使是《四库全书》中保存下来的书籍,也遭到仔细审查。首先是那359个在儒学尤其是朱熹学说中具有深刻既得利益的儒生的审查,其次是只关心儒学和民众对清王朝忠诚的乾隆的审查。陈登原基于大量的证据指出,许多书籍由于带有侮慢清廷之意,由于具有道教或性爱色彩,由于系叛逆者著作,或由于有损皇帝的威严,都遭到部分删削和篡改。〔36〕

所有这些,便是这位著名皇帝对于中国文献和知识的所作所为。但更令人惊异的是,在其大兴文字狱、全面摧残文献、不断荼毒与窒息知识分子心智之后的一个世纪里,儒生阶层却迅速彻底地将乾隆实际上的所作所为抛之脑后,还赞颂他是孔、孟、程、朱之道的伟大捍卫者和中国文化的伟大保护者,至少是这种伟大人物之一。只是从辛亥革命以来,由于有关这次文字狱的书籍和档案陆续被发现,我们才逐渐认清这位皇帝究竟干了些什么事情,真相才大白于天下。

有了对上述历次文字狱的了解,我们就不难想象,中国的知识分子在明、清两朝,是如何思考问题和著书立说的,又思考了些什么问题和著述了些什么样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