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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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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齐尔·坎特科特踉踉跄跄、满怀心事地回到了家,心不在焉地坐到了克劳家餐桌旁自己平素坐惯的那个位置上。



*  *  *



[1]哈里和哈里特是英国著名木偶剧的主角。

[2]犹太大力士,力量来源于头发。

[3]这本书是格罗德曼撰写初稿,坎特科特负责润色的。

[4]一克朗相当于二十五便士。

[5]《失乐园》的作者,英国诗人、政论家。








克劳夫人瞪着丹齐尔·坎特科特,看他粗鲁地切着牛排。坎特科特吃完饭,不禁长长地舒了口气。彼得平时只吃些西红柿,他靠这些西红柿就完全可以培养自己的哲学天赋了。他对自己的家人非常宽容,并不在意他们在吃的方面有着各自不同的嗜好。但任何好味道都不能改变他对素食的偏爱。而且肉类食品经常会让他联想起他的工作。其实任何食物都不会有皮革那样的气味,只不过有时牛排的味道和皮革有点相像。

晚餐后丹齐尔经常会沉浸在诗歌的世界里。不过他今天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打盹。他立即动身去找工作“养活自己”。但到处都不景气,在万般无奈中,他只好到《米尔恩镜报》办公室讨要一笔预付款。他曾经为他们写了一篇嘲笑教区委员的时论性文章,但他并没能拿到稿费。之后,他又来到了《快餐导报》编辑部,想为他们写一份关于熏咸肉方法的文章,丹齐尔对腌制咸肉有独到的心得,通晓烟熏和干燥的方法,因为他曾经在《新约克郡传奇》杂志负责过美食方面的报道,但《快餐导报》的编辑对他的想法丝毫提不起兴致。丹齐尔同样知道许多其他独特的技法,包括织布机的工作原理,卷心菜叶和鼻烟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以及下水道的内部结构等等。他从很小开始就为那些商业性的报纸写稿了。但现在这个行业充满了竞争,有太多通晓植物和机械结构、同时又有着文学天赋的年轻人抢着要在报纸上刊登自己的作品。格罗德曼可能没使丹齐尔的写作能力退步,但因为最近几个月丹齐尔把精力主要都集中在了《我抓住的罪犯》这本书上,使他和编辑们的关系疏远了,因此不太容易接稿。当你的对手都在进步时,原地踏步无疑就是一种倒退。

在绝望中丹齐尔步履蹒跚地走过了贝斯纳尔格林区。在一家门面很小的烟草店的橱窗前,他停住了脚步。橱窗上贴着的标牌上写着:

“本店出售故事情节。”

通告接下去提到该店提供大量的故事情节——包括能引起轰动的情节,幽默的情节,恋爱的情节,宗教的情节和带有诗意的情节。在店中还能买到完整的手稿,包括原版的小说、诗歌和故事集。

这家店铺看上去非常肮脏,砖头上满是污渍,木料也全被熏黑了。橱窗里陈列着一些发霉的旧书,和各式各样的烟斗和香烟摆放在一起。橱窗里的其他地方堆满了未经装裱、信手涂鸦的画作。从标题中就可以看出这都是些风景画。最贵的是中间那幅《清福德教堂》,标价九英镑。其他的画作标价从六便士到三英镑不等。这些画作中的风景绝大部分取自苏格兰——以湖边的山峦为背景,以树林以及湖面上树木的倒影为主题。有些画也会用树做背景,这时湖泊就成为画的主题了,天空和湖水在画中显得碧蓝如洗。这组画被店家命名为“手工原创油画系列”。橱窗里所有东西上都薄薄地蒙着层灰,像是统一撒上去的一样。店主像是积年累月都呆在店里,晚上也从不脱掉衣服休息似的。他形容憔悴,鼻尖通红,黑色礼帽下藏着几缕又长又干的头发,胡须乌黑茂密。他拿着一根细长的黏土烟斗,仿佛戏剧中的反派角色一样。

“坎特科特先生,早上好,”他搓着手说。他的动作一半是出于天寒,一半是习惯使然。“你给我带什么来了?”

“什么都没有,”丹齐尔说,“不过如果你能借我一英镑,我将给你一些绝妙的东西。”

反派角色甩了甩他的头发,眼里充满了奸诈:“如果你拿到了钱还会帮我干,那倒真算得上是绝妙了。”

店主拿这些情节派什么用场,或是卖给什么人,坎特科特从不知道且也不想知道。当今社会头脑是廉价的,幸运的是丹齐尔在眼下还能找到个买主。

“你认识我这么长时间了,应该对我有所信任吧。”坎特科特死皮赖脸地哀求道。

“信任已经死了。”反角喷着烟说。

“安妮女王还死了呢。”被逼急的诗人嚷道,他的眼神里露出了困兽般的凶光。他今天必须拿到钱,但店主实在太狡猾了,交不出故事情节,他就没有饭吃。

可怜的丹齐尔只得转身出门,他并不知道接下去该去哪里。他站住脚,百无聊赖地看着商店橱窗。他又一次读着标牌上的字:

“出售情节。”

他久久地看着这个标牌以致完全忘记了字面的含义。当这行字再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时,仿佛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他重新走进店铺,谦卑地向店主借了四个便士。接着他跳上了开向苏格兰场的公车,公车上的售票员小姐长得不错,车子行进的节奏和他脑中的思绪难得地对上了步点,一时间,他把目前窘迫的处境和此行的目的都抛之脑后了。他从没真正写过史诗——除了那部《失乐园》[1]——他以前的作品都是有关女人和美酒的,他经常会为自己的悲惨而啜泣不止。但除了熏咸肉的文章以及攻击教区委员的政论外,没人向他买过任何文章。他是个奇特而狂野的男人,荡妇在他的眼神注视下也会变得温顺起来。他的眼神能够使任何一个女人都晕眩不已,逼得她们只能低头瞧着自己脚上新买的法式羊皮高跟鞋以躲避他的眼光。

到了苏格兰场,丹齐尔求见爱德华·温普先生,但爱德华·温普先生此时并不在那里。侦探像国王和编辑一样难找——除非你本人就是罪犯,不然你根本就别想见到他们。丹齐尔之所以会认识爱德华·温普,主要是因为格罗德曼对他这位继任者的蔑视。温普是一个有品味、有文化的人。而格罗德曼在探案时却主要把精力集中在逻辑和证据上。他只看这方面的书,对其他作品完全不屑一顾。温普的脑子很好使,他对格罗德曼那种缓慢、费力、沉闷,甚至有些日耳曼式的办案手法非常厌烦。更糟糕的是,他威胁要通过一些天才的手段,让格罗德曼那种传统的办案模式黯然失色。温普擅长收集各种间接证据,通过大量细枝末节的小事接近案件的真相。像达尔文和法拉第[2]那样去伪存真,在电光火石间揭穿秘密。具有科学家潜质的知识分子同样能够成为资本主义文明的守护者。

诗人把面临的事件上升到事关生死的高度,从一个热心的警察那里诓骗到温普家的住址。温普的家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国王十字车站附近,诗人去的时候,温普正巧在家。丹齐尔被领到楼上见他时,他正在写东西。但一听见脚步声,他马上站起身来,用一双公牛般的眼睛望着来访者。

“你就是丹齐尔·坎特科特先生吧?”温普问。

丹齐尔吓了一跳。他来的时候并没有报上自己的姓名,通报的时候只是把自己形容为一个绅士。

“正是我。”丹齐尔轻声回答道。

“你是阿瑟·康斯坦特先生死亡事件听证会的证人之一,我这儿有相关的证据。”他指着一袋文件说。“为什么你要来提供新的证据?”

丹齐尔的脸红了。“我需要钱。”他不由自主地说。

“坐下吧。”丹齐尔依言坐在了凳子上,但温普却仍旧站在那里。

温普年轻,脸色红润。他长着一个罗马式的鼻子,衣着十分考究。他只是在娶到了妻子这一点上略胜格罗德曼一筹。他有一个活泼的儿子,小家伙可以从食品柜中偷出果酱而不被人发现。温普有时会在顶层把角的房间内处理一些带回家的工作,离开这个房间,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丈夫。他爱妻子,但他妻子却毫不在意丈夫的才智,只是庆幸自己能摊上一个这么好脾气的丈夫。温普对家庭琐事一窍不通,他甚至无法分辨出佣人的“身份”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环境造成的,也许这是因为他根本不想为这些事劳神吧。这就像一个大学教授不会解二元一次方程,总想用微积分去解决所有的难题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