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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墨西哥人十分狡猾。尽管他的身价已经顶得上好几个亿万富翁,但他还是乘坐商业航班和长途飞机,合法入境加拿大,然后乘坐私人飞机前往边境附近的机场。从那里,他非法搭乘直升机前往长岛一个废弃的机场,一直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行动,就藏在美国雷达之下。那个机场离他打算购买的一个仓库只有几英里远,据推测,这里将成为他在美国的业务总部。
不过,警方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知道了他的存在,特工和警察在那里截住了他。随后发生了枪战,枪战中,仓库老板及其保镖死亡。一名警官受重伤,一名联邦调查员受轻伤。
“猎鹰”被捕,但令检察官感到沮丧的是,那个要与“猎鹰”合作建立犯罪网络的美国同伙不在场,他从未现身,至今身份成谜。名义上的仓库所有者(枪战中被杀的人)是个有些头脑的人。警方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却并未发现任何有关其美国同伙的线索。
林肯·莱姆曾想参与这起案件的调查。他希望能够对证据进行分析,并在审判时提供专业的刑侦证词。但是他约好要去华盛顿特区与六名高级官员会面,为此,他和萨克斯在那里停留了整整一周。
失望,是的。他真的很想尽一份力,把“猎鹰”送进监狱。但是,没关系,总会有别的案子需要他。
巧的是,这想法刚一出现,他的手机便嗡嗡作响,来电显示表明,还真有可能想什么来什么。
“朗。”莱姆说道。
“林肯,你回来了吗?”
“我回来了。怎么,有什么棘手的案子吗?刺不刺激?难不难搞?”
打电话的人是一级警探朗·塞利托,几年前,莱姆还在纽约警察局的时候,与塞利托是搭档,但他们现在很少往来,也从来不会打电话闲聊。塞利托打电话给他,通常都是需要他帮忙的时候。
“不知道算不算你说的那样,但我有个问题。”电话里听起来,塞利托好像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可能是在出紧急任务,也可能是刚去杂货店买了一盒糕点走回来。
“然后呢?”
“关于钻石你都知道些什么?”
“钻石……嗯,我想想,我知道它是同素异形体。”
“是啥?”
“同素异形体。是一种元素——就是化学元素——以多种形式存在。碳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元素世界里的超级巨星,碳,知道吧,我觉得就算是你也应该知道。”
“就算是我?”塞利托嘟囔道。
“碳可以是石墨烯、富勒烯、石墨或钻石。取决于其原子是如何排列的。石墨是六边形晶格,金刚石是四面体晶格。听起来似乎是没差多少,但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是铅笔芯还是皇冠上的珠宝就差这么一点。”
“林肯,我错了,我不该问。我应该这样问你:你在钻石区办过案子吗?”
莱姆回顾自己当初在纽约警察局做警探的日子,那时,他是警局里犯罪现场调查组的组长,后来,他成了幕后的刑侦顾问。这么久以来,确实有些案子涉及第四十七街那片,但并没有直接涉及珠宝店或是经销商的案子。他如实告知了塞利托。
“我们这里需要点援助。看起来是抢劫失控,连环杀人,”塞利托语气微顿,“还有些别的糟心事。”
糟心,一个有别于刑侦调查专业用语的修辞。塞利托不是在开玩笑。
“你有兴趣吗?”
反正“猎鹰”的案子已经办不成了,林肯当然是有兴趣的。“你最快什么时候能到这儿?”他问道。
“让我进去。”
“什么?”
莱姆随即听到了门厅处传来的敲门声。塞利托的声音经由手机听筒传来:“我到了,就在门外,我本来也想着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一定要说服你调查这个案子。快点,赶紧开门。外边现在冷得跟一月似的。”
“喝汤吗?”汤姆一边问塞利托,一边拿起他皱巴巴的灰色大衣挂好。
“不了……等下,什么汤?”莱姆注意到,塞利托一边问一边抬起了脸,似乎是在调整鼻子的位置,找到更合适的角度,闻着厨房里飘来的阵阵香气。
“番茄浓汤,放了些虾。林肯正要喝一些。”
“不,我不喝。”
“是的,他要喝。”
“嗯——”朗·塞利托思索着,他身材结实,穿衣服总是皱巴巴的,不修边幅。之前,他的体重一直是个问题,至少从林肯认识他的时候就是如此了。但最近,他们追击的一个不明嫌疑犯对塞利托投了毒,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这次重伤让他掉了几十斤。一个骨瘦如柴的朗·塞利托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他也正在努力,想办法恢复到自己的原始体重。所以,听到他说“那就喝点吧”的时候,莱姆感到很欣慰。
这样一来,汤姆就不用逼着他喝汤了,他真的不饿。
“阿米莉亚呢?”塞利托问。
“不在。”
阿米莉亚·萨克斯此时正在布鲁克林。她有一个公寓,就在母亲的住所附近。萨克斯的母亲罗丝做了一次心脏手术,已经渐渐痊愈,但萨克斯还是会时不时地去探望她。
“还没回来吗?”
“什么意思?”
“她在回来的路上了,应该快到了。”
“回来?你给她打电话了?”
“是啊。哎,闻着可真香啊。他经常做汤吗?”
莱姆说道:“所以你认为,我们两个都要接这个案子。”
“差不多吧,我和蕾切尔也就是做速食汤,开个罐头就搞定了,一般用浦氏汤、金宝汤什么的。”塞利托回答说。
“朗?”林肯唤道。
“对,我是这么想的。”
汤盛上来了,两碗,林肯的那碗放在了轮椅的小托盘上;塞利托的那碗放在了桌子上。林肯看了一眼自己的那碗,还别说,闻起来确实让人食指大动。汤姆也许说对了,他可能真的饿了。毕竟,虽然莱姆极少承认,但是关于这种事情,汤姆的话一直都是正确的。护工想要喂他进食,莱姆摇头拒绝,打算用自己的右手和手臂试试。用他本就控制不稳的手臂拿起汤匙喝汤,本来是很有难度的,但他还是喝到了,并且没有把汤洒出来。莱姆很高兴,还好他不喜欢吃寿司,要知道,筷子对现在的林肯·莱姆来说可不是一般的难用。
又有人来了,让莱姆没想到的是,这人显然也是塞利托叫来参与调查钻石区那件案子的:罗恩·普拉斯基。莱姆一直觉得他还是个新手,总叫他菜鸟,虽然这么多年来,普拉斯基显然已经不是了。他身材高挑,形容整洁,一头金发,此刻规规矩矩地穿着制服。实际上,普拉斯基是隶属巡逻队的,但由于其出色的犯罪现场刑侦能力而被莱姆看中,并坚持将此人非正式地招募到塞利托和萨克斯的重大案件调查小组。
“林肯,朗。”在说后一个名字的时候,普拉斯基略略放轻了声音。毕竟,“菜鸟”普拉斯基在职衔、资历和气度上都要远逊于塞利托,直呼其名对他来说有些别扭。
此外,普拉斯基还饱受头部伤患的后遗症侵扰,这种状况从他一开始与莱姆和萨克斯工作时便有了。因为头部受伤,他曾有一段时间不再做刑侦工作,直到后来,他做出了艰难的决定,重返警局。不安与怀疑总是伴随着大脑创伤而来。这多多少少也影响了他。
有一次,他曾找到莱姆,告诉他自己想要离职,因为眼下他的状况似乎不再适合做一名警察,当时,刑侦专家厉声说道:“你他妈的简直是脑子有问题。”
年轻的警员瞪着眼睛看莱姆,后者也绷着脸与他针锋相对,之后,两人同时笑出了声。“罗恩,每个人脑子都有问题,或多或少。现在,我有一个犯罪现场,需要你去调查,你能不能带着刑侦工具去走格子?”
当然,他去了。
此时,普拉斯基脱下了他的值班大衣。大衣里面是一件长袖的纽约警局深蓝色制服。汤姆问他要不要喝汤,莱姆对此有些不耐烦,差点开口说:“够了,这儿又不是汤厨房。”他觉得这个笑话还挺有意思,但普拉斯基没给他机会说,礼貌地回绝了汤姆的好意。
过了一会儿,透过紧闭的窗子,传来汽车的轰鸣声,从声音便可以听出,汽车马力强大,是阿米莉亚·萨克斯来了。她给发动机加了些油,然后熄火。萨克斯走进门内,先把短夹克挂在衣架上,然后顺手调整了一下蓝色牛仔裤的腰带,把格洛克枪套向后滑了滑。她穿着一件蓝绿色的高领毛衣,莱姆知道,她还在毛衣里面穿了一件黑色丝绸短袖,他今天早上看见的。那时,他们听了收音机里的天气预报——今天天气将异常寒冷,就像上周一样。在华盛顿特区,他们目睹了成千上万的樱花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