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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紫的天空其实是阴天的傍晚(4)

书籍名:《锦瑟无端》    作者:洁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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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和佟敏在一起后,从一开头我对他就是歉疚的。但我从来没对他用语言表达这种歉疚。这是我家的传统。我爸、我妈、我和唐诗,都不会说对不起。我觉得我们一家人和解的方式就是一起上桌吃饭,我爸说,菜好像咸了点。我妈夹一筷子吃,附和道,是咸了点。于是我和唐诗便知道头两个小时还在吵架的那两个人已经和好了。谁先说话,另一个人搭腔,这是我家四个人之间达成了默契的沟通方式。谁先说话,谁就是在首先表达歉意。谁表示了歉意,另外的人立马就应该有所回应,这在我家也是传统。

我爸我妈对我和佟敏的婚姻没有过多的发言。他们的话很少,但很硬。我爸说,“就那么喜欢他?就得嫁他?”我妈说,“宋词啊,两个人之间还是要差不多地喜欢,你怕是要吃苦头的。”他们说得没错,我知道我要吃苦头,我已经吃了很多苦头了。对父母的话,我就听着,不吭声。我不吭声他们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我的父母彼此喜欢的程度差不多吧,很平衡,日子过得不错。他们的婚姻不仅是感情比较平衡,结构也是平衡的,我和唐诗姐弟俩,我是我爸带过来的,唐诗是我妈带过来,他们俩都是丧偶之人,原配得病去世了。那时我大概五岁,唐诗才两岁。两岁之前的唐诗叫卢小桐,他出生在梧桐密植的城北。成为我的弟弟之后,他来到了城南黉门街,就叫唐诗了。这个唐诗宋词之家,一直是平稳的,怡然自得的。从很小的时候我和唐诗就知道我们家的组合状况,但跟所有的四口之家一样,我们的感觉很自然,也很放松。

唐诗和我很投缘。我对于他的清晰记忆以及特别的疼爱开始于他6岁那年,之前的,我不太清楚了,只有一个肉团子的感觉。我给他搽屁股揩鼻涕,带他在街上玩,他一步不拉地跟着我。我跳房踢毽子的时候,他就坐在一边看。我说走了唐诗回家了,他说走就走,一点不磨蹭。黉门街挨着华西医大,那时还叫四川医学院。我们经常去门诊部找护士要空药瓶,小的那种。要来的药瓶,几个女孩儿分,也分给唐诗一两个。他也不多要,给多少是多少,仔细地揣在他的兜兜里,回家后装满水,挨着放到窗台上。每天晚上,他那用别针别在胸口上的手帕是我给洗的。唐诗6岁那年夏天,我被黉门街上的小街娃用弹弓打了,回家哭,我爸妈不管,又矮又肥的唐诗一声不吭提着小板凳出去了,砸破了那个9岁小街娃的头儿,我父母赔了医药费。我记得他被罚跪在搓衣板上的样子,狠狠的,乐滋滋的,得意洋洋的。也是那一年,我掺开水的时候烫了脚,唐诗放声大哭。从此,我所有的糖都省给他吃,他不想吃了我才吃。有时候,我也揍他,把他摁在床上打屁股,打一下逼问一句:“听不听话?”他不哭,小脸憋得通红,一言不发,拼命往上挣着。管人打人是很过瘾的,但这个瘾我没能过几年,大概是他7、8岁时候吧,他就可以一头把我撞到地上了。



佟敏后来跟我聊过结婚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喜欢我们家,喜欢我的父母,喜欢唐诗。当然,他说他也喜欢我。他说我们家有一种率真自如的氛围,每个人都是性情中人,这非常吸引他。我想他说的是,我们家那种直接、爽朗的特点对他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就像他那种云遮雾罩的味道也非常吸引我一样。

我从来没敢问佟敏是不是爱我或者是否爱过我。我觉得在我和佟敏之间,爱这个词很严重,又严又重,它太严肃了,不知道从何谈起,它也太沉重了,我们都担负不起。对于佟敏来说,喜欢可能就是他在感情界定的上限了。爱这个词,太模糊了,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述。当然,他的不喜欢也是很明确的,他不喜欢他的父母,尤其不喜欢他的母亲。

当年,我跟佟敏之间的关系是:他比较喜欢我,我非常喜欢他;对于后者,我更愿意用爱这个词。



8点35了。我不准备等了。我曾经等人等得崩溃。那个人是我曾经的男友张舟。他总是迟到。那个时候,大太阳天、雨天、雾天,我或晒着或鞋透湿或鼻子里充满了雾气,都说雾气对身体很不好。张舟姗姗来迟,嬉皮笑脸。

我不想等了,我该上对面的车夜游,而不是在这里等什么迟到的姓姜的男人。

像张舟一样,成都男人身上有一个很普遍的毛病,就是迟到。这个老姜一点不让我惊奇。我转身走。站久了,脚一动起来就很舒服。

背后有人喊,“是……宋词吗?”

一辆没停稳的出租在往外窜一个黑大个。是不是真的长得黑不知道。天黑,灯光昏暗,他的衣服也是黑七麻乌的一片。刚又来一趟车,站台已经空了,就我一个人。

我忙喊一声,“小心!”来不及了。他被还在滑动的车门勾住了,扑了下去。司机一脚踩死刹车,从那边车门弹出来,我也跑了过去。黑大个一挺身很利索地翻起来了。

“老姜吗?”

“哈哈,不好意思。”

?又对司机说,“师兄,不好意思。”边说边掏钱。

司机笑着说,“你没事就好。理解理解。”

老姜站在我的面前,继续不好意思地笑,还解释:“本来5分种就可以到的,刚才打电话的时候已经走到电脑城那儿了。结果数码广场那边不知抽什么疯,晚上在搞活动,全是人和车,挪过来的。”

“没关系。”

“不好意思啊。”

“真的没关系。”

老姜低着头摸鼻子。他还在不好意思。

这是小阿介绍给我的男朋友,意思是说,感觉一般就当朋友,感觉还不错就谈谈恋爱。刚才那一幕说明他是个容易忙中出错的人,不过,笑容蛮诚恳的。我对容易不好意思的男人感觉比较好。听小阿说,他今年40岁。这个年龄的男人还容易不好意思,难得。

他真黑。不是灯光的缘故。我已经看出他皮肤很黑了。

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坐坐。我的家就在斜对面的小区里。我当然不可能就这样带着一个刚认识的摔了一跤的黑大个进家门。之前只是为了方便接头选了车站这个地点,然后呢?上哪里去坐坐呢?“红色年代”是最近的,那不好,那些地方都没法说话的。这个约会是为了说说话,虽然很可能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