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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疏忽大意了,不像他们的做派,”列科南说,“以前每天至少能看到一队骑兵。”
“帝国一向重视国土安全。”三十四号表示同意。
“那就是我们把他们吓跑了,”艾维达说,“就像当年罗沙来攻打青铜山丘,结果被我的族人吓跑了一样。”
“我们已经占领了,”列科南竟然没有动怒,反而咧嘴一笑,“发现毫无价值,就还给他们了。”
她摇头大笑。“你爹骗得你好惨呀,操自家姐妹的杂种。”
“我答应过红兄弟,等这事儿办完了,我再取你的首级。”
“那太好玩了,我求之不得……”
“闭嘴!”弗伦提斯瞅准时机,一锤定音。他来回扫视二人,直到他们移开目光。“所有人做好准备,天亮出发。”
这一次,他们留下了一座完好无损的庄园。有些年长的奴隶想留下来将庄园据为己有,为此请求他的允准。弗伦提斯无意逼迫他们随军行动,况且伊莲也说他们在战斗中起不了作用。他带领壬希尔宗师的队伍先行侦察,发现方圆数英里确无敌情。向北行军途中,田地的荒芜程度有增无减,其间不见奴隶的影子,只有几具尸体,可能是从附近的庄园跑出来的,而那些庄园都空无一人,有的甚至被主人自行烧掉了。
“我就说嘛,”艾维达哈哈一笑,趁机奚落列科南,“屁滚尿流地跑了。等我们到了镇子,肯定也一样。”
五天后,维拉泰斯克映入眼帘,它通体砖石,约一英里见方,依天然港口而建。透过望远镜,弗伦提斯看到城墙破败不堪,有几处缺口,周围的壕沟也早已填平。而且城墙上不见卫兵,烟囱冷落,毫无生气。
“里面什么都没有。”他叹了口气,放下望远镜。
他们发现镇子大门敞开,无人守卫,里面的街道空空荡荡,满地都是零碎物件,说明人们逃走时非常匆忙。“少数人还算有心气,准备抵抗一下,”列科南喃喃道,“结果没过多久也跑了。”
“带上你的队伍,从右边走,到港口去。”弗伦提斯吩咐他,“公鸭,走左边。我和壬希尔宗师走中间。”
不一会儿,他们就来到港口,途中经过了一排排空置的房屋,镇子上的活物只剩几条狗,正忙着啃食马和山羊的尸体,那些牲畜被当街宰杀,任其腐烂。码头没有船舶,只有一条被凿沉的渔船,桅杆斜斜地戳出水面,不知为何,弗伦提斯感觉有种羞辱的意味。
“各家各户连鬼都没有,兄弟。”公鸭沿着码头走过来,神色阴郁地报告,“不过,在一间仓库里找到了一堆尸体。全是奴隶,大多数年纪不轻。”
“走之前扔掉不值钱的东西。”弗伦提斯扫视着镇子,空洞的窗户犹如一双双悲怨的眼睛,令他心神不宁。如果你们不来,他们都不会死。“彻底搜查,”他说,“收集一切有价值的物件,尤其是武器。只要是能砍人的,哪怕是小小的切肉刀,我们都用得着。列科南,你负责守住城墙。天黑换岗。”
弗伦提斯把处理尸体的事情交给军需官负责,但他说需要帮手将其搬上马车。尸体一共五十具左右,都是中年男女,个个赤身裸体——说明衣服比他们的性命更有价值——死灰的皮肤上可见旧时的鞭伤。他们被运出城外,泰克拉夫带人搭建了巨大的火葬堆,用的是镇子里遗弃的家具。等木柴浸满油,尸体全都摆好了,弗伦提斯转过身,面朝聚在一起的战士们。
“在我的家乡,”他说,“有一个无关信仰的习俗,那便是在葬礼上致辞。他们当中,即便不是大多数,也有很多人一辈子只知道奴隶的生活是什么样,最终也以奴隶的身份死去,如同跛足的马被抛弃,无人关心和在意,不值得惦念和提及。但此时此地,我们以言语和刀剑哀悼他们的逝去。我们的前路是艰险的,我们的梦想会摇摇欲坠,而你们会满心绝望。等到那个时候,我请大家回想今天这一幕,如果我们失败了,这就是我们的命运,而且无人为我们致辞,无人见证我们曾经活过。”
他走上城墙,望着熊熊燃烧的火葬堆,但见暮色四合,火光冲天。“烽火传信啊,红兄弟。”列科南说。
“他们早就知道我们来了,”他回答,“如今他们知道我们到了这里。运气好的话,他们会派兵来对付我们。”
“如果没有呢?”
“那么我们就要看看,他们如何对待一支攻向新克希亚的军队。躲躲藏藏的日子已经结束,我们是时候找敌人干一仗了。”
她一直觉得奇怪的是,大竞技对她而言缺乏吸引力。如果非要问有什么感觉,那也只是厌恶,一看到血腥场面,数千人便群情激昂、杀声震天,其中又有几人胆敢亲自上阵?在她看来,战斗和杀戮的愉悦,从来只有参与其中才能体会。
可是人们乐此不疲,爱人,她说着,感觉到他并不赞成。我们剥夺了他们的神,但保留了仪式,因为诸神向来喜欢血祭。
今天是告别冬季的庆典之日,原先以一位早就被遗忘的神祇命名,为其献祭勇者,祈祷来年风调雨顺。竞技场建成之初是为膜拜旧神,但如今所有与旧神相关的装饰物已不见踪影,大理石神像换成了将军和议员的青铜像,神符被帝国徽章取而代之。不过,无论戏台如何变样,大竞技仍然保持了原貌。
面对公众是作为统治者无法避免的一桩烦心事——她不能永远躲起来不见人,尤其是今天,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至高无上的艾尔维拉女皇。那是她亲自挑选的名字。数百年来,她赢得名号无数,唯独这个还算满意,而且颇有趣味。让他们向女巫卑躬屈膝。
当然了,麻烦是有的。帝国之所以长治久安,靠的是一成不变的制度,而议会统治突然中断,必定破坏这种平衡的局面。她手下的探子送来了坏消息,全国各地都有人密谋叛乱——她在数十年间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情报网,连议会的情报机构也蒙在鼓里。绝大多数叛乱被迅速镇压,叛贼们被以极其缓慢而残忍的方式公开处决,其家人全部充作奴隶,一切财产收归女皇所有。不过,尽管已有几千人落网,有关叛乱的报告仍在按日呈递,要是她敏感多疑,怕是早就被那些接连不断的暗杀威胁逼疯了。上周,一个奴隶女孩在女皇早上吃的燕麦粥里下毒,因为她热爱的主人一周前身受“三死”之刑,她要报仇。此举可谓勇敢,可惜手法笨拙,即便没有歌声的警告,也很容易发现——毒药的浓度太高,散发出一股熟悉的气味。女孩肯定知道这样做会招致怎样可怕的下场。
“你以前是他那个猪圈的头儿吧?”她问道,那个女孩跪在面前,脖子上架着阿利赛的长剑,“你这么忠心,他一定把你操得很爽。”
女孩哭得不能自已,但还有说话的余力。“他……从来没有……碰过我。”
“那是为什么?”
“他……养育我……教我认字……还给我起名字。”
“真的吗?叫什么?”
“丽、丽萨。”
“给奴隶起名字本身就是死罪,况且你的前主人还犯了很多重罪。”她挥手示意阿利赛退下,又让女孩撤掉早餐,“去给我换一碗粥,丽萨。然后你可以读今早的信件了。”
此刻,丽萨就在身边,准备往女皇的杯子里倒酒。她面色苍白,好在不打哆嗦。暗杀失败后,她仍旧每天为女皇奉上早餐,在女皇就餐时朗读信件,然后坐在桌边,书写女王口述的处决名单。她写的字漂亮极了。我也不知道为何大发慈悲,她察觉到他情绪有变,除了厌恶,还有疑惑。可能是她让我想起了某人,但不确定究竟是谁。也许我明天就会杀了她,让她参加大竞技。剑齿兽的肚子永远喂不饱。
可惜今天没有剑齿兽。今天是剑术比赛。父亲讲过来历,说是大竞技中最受欢迎的项目。远古时期,有一位比较开明的神祇——或是一位比较开明的牧师——颁布神谕,要求部落之间不再以相互征战的方式敬奉神明。取而代之的是每年派出最英勇的战士在剑术比赛中一决高下,解决所有争端。其后规则虽多加改动,但万变不离其宗:竞技场中央插一把剑,两支参赛队伍以相同的距离分立两端。等一声令下,战士们同时冲向场中央的剑,战斗开始于有人握住剑柄的那一刻。计时十分钟,剩余人数更多的队伍获胜。按常理,抢先持剑的队伍胜率更高,但只要另一队有本事,依然可以逆转局势,一般采取的办法是牺牲武艺较弱的队友,从对方手中夺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