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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弗伦提斯若有所思地说,“像你这样的至少还有九千个?”
忽然,阿利赛收敛笑意,惊慌失措地皱着眉头,就像一个孩子碰到了尴尬的问题,不知如何应对。“不是太完美嘛,”弗伦提斯说着,绕到阿利赛背后,匕首抵在他的头骨底部,“你对盟友的事知道多少?”
当刀尖触及皮肤,狗儿又兴奋了,他嘲弄地摇着头,笑道:“只有他对我们的承诺。在我们离开地窖的那天,她代表盟友向我们保证:‘你们所有的梦想都会成真。’我们等了太久,有过很多很多的梦想。如果你有机会见到她,父亲,请转告她,我——”
弗伦提斯的匕首向上捅去,没至刀柄,名唤狗儿的阿利赛弓背弯腰,全身痉挛,最后软绵绵地倒在地上。“我一定转告她。”弗伦提斯信誓旦旦地说。
为什么?
问题来得太过突然,导致她的手指再次打滑,又一个血点在绷紧的绣布上洇染开来。她注视着扎在指头上的针,残酷的事实再清楚不过:皮肉寒冷如冰,毫无痛感。刺绣的成果依旧糟糕透顶,像是孩子对大人的拙劣模仿。她很想怪罪于这具躯壳及其麻木的手指,但这种精细的针线活从来非她所长。记忆很模糊,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这样,但她清楚地记得一个女人。一个慈祥的女人,脸蛋就像漂亮的猫儿,手艺特别出众,绣品精致典雅,足以与最优秀的画作媲美。她们坐在一起,女人牵着她的小手穿针引线,如果她做对了,女人就抱着她亲一口,即使频频出错,也只是一笑了之。她相信这段记忆是真实的,但是不知为何,思绪始终避开女人的名字,及其后来的命运。它们总是不断地转移,越来越昏暗,最后她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盯着卧房的门,低声呜咽……
绳索和齿轮的吱呀声把她的视线吸引到阳台。我要接见一位尊贵的客人,爱人,她说。女皇也有应尽的职责。
为什么?他不依不饶地逼问。
你知道为什么,爱人,她说。
画面在她脑海中旋转汇集,他又把自己的所见呈上前来:维拉泰斯克的下水道喷出一条条火龙,阿利赛正如她的期望,狂暴地战斗、杀戮和死亡。其中一个浑身浴火,犹如一团扑腾的火球,依然疯狂砍杀,即使身中数箭,仍在放声大笑。
我知道你还有九千个,他说。他们在哪里?
她捏紧绣布,内心充满狂喜,曾经失去的亲密感死灰复燃,简直妙不可言。他们在旅行途中所拥有的,正是这种爱恨交织的愉悦,每一次杀人都在消融两人之间的隔阂。她感到心脏剧烈地跳动,越来越快,犹如渴望自由的笼中困兽。在此之前,她以为这具躯壳无所不能,但是缺乏最原始的知觉,然而他——当然也只有他——可以将之唤醒。
飞升的吊篮在阳台外戛然而止,她瞥见了这位客人的样子。在看到对方的一刹那,她感觉到了他的惊慌,心里颇为好奇,不知道嫉妒心会不会驱使自己把这个漂亮的小家伙扔下塔顶。不过,当女孩的目光掠过丽萨,歌声奏响的音调证明她想错了。
放了她!他在脑海中大喊。你敢碰她,就永远别想再看到我了。我发誓!
她多想沉醉在他的怒火中,但终究克制住了。她慢慢平复心跳,尽量以冷淡的口吻回答。你越早来见我,她活下来的机会越大。
当他强按怒火,她不禁轻轻皱眉,感到两人之间重新建立的纽带又有断裂的迹象。他的思想暗淡下去,无可奈何地接受了事实。阿利赛,他再次逼问。他们在哪里?
我可以告诉你他们不在哪里。她忍不住想笑。新克希亚。
“蠢货,”公鸭老练地打量着倭拉人的军队,“他们居然不在两翼派兵侦察。”
“有什么必要?”弗伦提斯反问,“他们以为友军在维拉泰斯克大获全胜。”
“四千出头。”三十四号说着,把望远镜还给弗伦提斯,“只有一个营的瓦利泰和零散的柯利泰,其余都是自由剑士雇佣兵和新克希亚征募的新兵。根据我的估算,本省所剩的大半兵力都在这里了。”
“蠢货。”公鸭摇着头,又骂了一次。
维拉泰斯克西边的大部分区域海拔不高,也缺少在弗伦提斯的心目中最有利用价值的树林。不过,壬希尔宗师在通向新克希亚的沿海大路上侦察时,发现西边六英里开外的农田有一大块洼地,虽然地势不及山谷那么深,但借助南面的坡地,足以供大部分人藏身。庄稼也可以提供掩护,弓手躲在里面不成问题,而且相当干燥,一点火星即可引燃。倭拉军队的先头骑兵显然未对路边的一块荒地起疑,那是他们整整一个上午的成果,烧出来的地段宽约一百码,长约一英里,与大路平行。军队里有不少人干过农活,他们说这种防火带在倭拉帝国的农田里极为常见,那些五谷不分的外行人不可能看出有诈。
“必须放一些人过去,”弗伦提斯嘱咐伊莲和公鸭,“如果寡不敌众,立刻后撤,列阵防守。”他盯着伊莲的眼睛,以不容违抗的语气命令道:“胜负的关键在侧翼,所以你们不需要逞能。”
她明显不大高兴,但还是勉强点头。“当然了,兄弟。”
弗伦提斯离开他们所在的玉米地,走向坡地背风处,壬希尔宗师带着骑兵在那里等候。倭拉人不需要教奴隶骑马,不过有些人在委身为奴之前就会骑马,再加上大量疆国人和少数阿尔比兰人,组成了一支三百人左右的轻骑兵队。另有一千步兵埋伏在后方不远处,很多人缺少像样的武器,不过死掉的阿利赛提供了一部分长剑和匕首。步兵主力在列科南和艾维达的带领下守在左翼,等时机到来,便跟着戈利赛发起冲锋。
弗伦提斯骑上一匹公马,它是在丘陵之战缴获的战利品,和大多数倭拉骑兵的战马一样训练有素,但在速度和侵略性方面逊于宗会战马。不过,壬希尔宗师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调教骑手和战马,所以他相信胯下的坐骑不会畏惧冲锋。他一夹马肚子,上到坡顶。倭拉人肯定能看到他的轮廓,但无关紧要,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推进到防火带的尽头。弗伦提斯抽出长剑,举过头顶,玉米地里的弓手们见到信号,同时起身,拉开弓弦。他看到队伍最前面的一个骑手掉转马头,疯狂地冲着号手打手势,可惜为时已晚。
超过四百支箭从玉米地里飞出,落进倭拉人的队伍里,引起了一阵惊呼,军号也慌忙吹响。然而,除了打乱敌人的阵脚,弓箭齐射的效果并不好,仅仅干掉了十来个士兵,对方的军官立刻扬起鞭子,恢复了秩序。与往常一样,瓦利泰排兵布阵的速度最快,一个营队仅用一分钟即摆出防御阵形。令弗伦提斯满意的是,他们位于队伍的中间,意味着防守侧翼的大多是自由剑士,以及不久前拉来的壮丁。公鸭的评价没错,他心想。这支队伍的军官们全是蠢货。
倭拉军队列阵期间,弓手们一刻不停地射箭,直至军号齐鸣,敌军开始冲锋。弗伦提斯无须下达进一步的指令,弓手们久经训练,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尽管玉米地干燥易燃,为保险起见,弗伦提斯还是命人在田地各处预备了一捆捆浸过灯油的柴火,并做了标记。弓手们射出的火箭很快就找到了目标,火势迅速蔓延开来。他们严格按照计划,飞快地连射五箭,然后立刻跑向防火带,当他们撤出烟气弥漫的玉米地时,依然有不少箭矢划过天空。不过眨眼工夫,玉米地烧成了火海,一道耀眼的火墙不断向前延伸,滚滚黑烟形成一张厚厚的帘幕,完全挡住了视线。
弗伦提斯扭头示意壬希尔宗师,一踢马腹,向前飞驰。他们早就在防火带两边烧出了横穿玉米地的宽阔大道,足够容纳一队骑兵以及随后的千余步兵发起冲锋。虽说如此,在浓烟中骑行并非易事,面对近在眼前的大火,他的坐骑惊声嘶鸣以示抗议。弗伦提斯又一踢马腹,催促它加速疾驰,刚刚冲出浓烟,就撞见了两个受惊的倭拉骑兵,他策马从两人中间穿插,左右劈砍,两声惨叫同时响起,随即被他甩在身后。
战场一片混乱,浓烟随着风向的变化聚散不定。只要视野清晰,他见到倭拉人就砍,而当浓烟弥漫,他便向前冲锋,判断战况的唯一依据来自四面八方的惨叫和怒号。他偶尔瞥见壬希尔宗师的身影,依旧是那么飘逸灵动,战马在宗师的轻拨慢捻之下翩翩起舞,晃得敌人晕头转向——在弗伦提斯看来,挑衅世上最优秀的马背战士无疑是愚蠢之举。